能效要求
近几年来,美国愈来愈重视电子电器产品的能效问题,并加速制定这些耗电产品的节能措施来有效遏制日益突出的能源问题。节能措施主要体现为强制性节能法规规定的针对特定产品的*低能源性能标准,如《能源政策法案》、《加州电器效率法规》和《200年能源独立与安全法案》;自愿性的“能源之星”计划,在某些州该计划为强制的;以及强制性“EnergyGuide”能效标签。
对于家用电器来说,强制性的*低能源性能要求包括电冰箱、空调、电热水器、洗碗机、洗衣机、干衣机、房间加热器、电炉灶、电烤箱、除湿机;“能源之星”计划涵盖洗衣机、洗碗机、电冰箱和冷冻箱、房间空调器、除湿机、房间空气净化器、吊扇;并且电冰箱、洗碗机、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电热水器应加贴强制性“EnergyGuide”能效标签。
下面栏目分别介绍强制性节能法规(*低能源性能标准)、自愿性“能源之星”计划和强制性“EnergyGuide”能效标签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