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及电子产品辐射控制
美国负责电子产品辐射控制的管理机构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下的设备安全和放射线保护健康中心(CDRH,Centerfor Devices and RadiologicalHealth,简称放射卫生局)。FDA是美国联邦政府卫生与人类服务部(DHHS)设立的执行机构之一。作为一家科学管理机构,FDA的职责是确保美国本国生产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药物、生物制剂、医疗设备和放射产品的安全。它是*早以保护消费者为主要职能的联邦机构之一。在电子产品辐射控制方面,FDA负责电子产品在使用或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离子、非离子辐射影响人类健康和安全项目的测试、检验和出证。根据规定,管制电子产品必须经过FDA检验证明安全后,方可在市场上销售。FDA有权对生产厂家进行视察、对违法者提出起诉。FDA对进口的和国内生产的具有辐射电子产品进行监督管理,目的是使公众在使用电子产品时免受辐射伤害。
根据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第531~542节的规定:可见光、微波、电磁波、声波等各种电子辐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前,应向FDA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第531节中定义的“电子产品辐射”的含义为:①任何电离的或非电离的电磁辐射,或特指的辐射;②电子产品工作时从电子线路中产生的音频、次声、超声波的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