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产品的标签要求
除了报告和记录要求外,制造商还要在产品上刻写或设置固定标签,标签上需标示如下内容:
产品符合所执行的性能标准的声明;
产品制造商的公司全名和地址(也可以标出公司名称的缩写);
生产地点和生产日期。生产地点可以用代码表示(当这个代码以前曾提供给FDA的CDRH时),生产日期不能使用代码或缩写,“年”用四位数字表示。
对于微波炉(通过利用890兆赫到6000兆赫的频率区域的电磁能量来加热、烹调或烘干食物的电器),1030.10(c)(4)给出了用户使用说明书和防护标签要求;1030.10(c)(5)给出了售后维修服务指南和防护标签要求;1030.10(c)(6)给出了微波炉放置条件和警告标签要求。例如,固定在微波炉上的标签应用粗体字清晰可见地标明:“请注意安全使用以避免微波能量泄露!在门被物品夹住时,门未正常关闭时,门、门轴、闭门锁或密封条损坏时请不要试图使用微波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