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质控制(J-MOSS)
撰稿:tsh更新日期:2019-02-01为了与欧盟RoHS指令接轨,日本经济产业省于2004年12月开始决定对电子电气产品中的有害物质采取标识而不是直接限制或禁止的方式来解决电子电气设备有害物质污染的问题,这便是电子电气产品中特定化学物质含有标识方案(J-Moss)。该方案的具体实施策略是,由日本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会(JEITA)组织制定日本工业标准(JIS),随后通过修改《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以政令的形式强制实施。2005年12月20日,JISC 0950《电子电气产品中特定化学物质含有标识方法》(The marking for presence of thespecific chemical substances for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equipment,简称J-Moss)标准正式发布,该标准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其*新的版本为JIS C0950:2008。业内普遍将JIS C 0950称为日本RoHS。
1. 适用范围
日本RoHS中所指代的电子电气设备,是《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中规定的7种产品,其中包括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电冰箱、洗衣机、干衣机、微波炉五种家电产品。
2. 限用物质及限值要求
规管产品中的限用有害物质的种类及限量要求与欧盟的RoHS指令相同,即铅0.1%、汞0.1%、镉0.01%、六价铬0.1%、多溴联苯0.1%和多溴二苯醚0.1%。在JISC 0950:2008的附件DB中给出了相应的豁免清单。
3. “J-Moss”标识要求
当规管产品中的六类有害物质超标时,制造商必须在主机(在铭牌上标识即可)、包装箱及产品目录上加贴桔黄色标识,表明这6种化学物质在供应链中应进行适当的回收管理。标识的下侧或右侧还必须用化学符号注明产品中含量超标的物质或元素种类。
若产品中六种化学物质的含量小于或等于限制要求,或者属豁免范围时,制造商可自愿选择加贴绿色标识(该标识为推荐性)。
橙色标志 绿色标志
制造商除在产品、包装容器和产品说明书上贴附含量标识外,还需要在产品网站上标明产品各部件的有害物质含量情况。
4. 网站标识
5.相关省令
2006年7月1日,日本开始实施修订的《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实施令》及相关省令(J-MOSS)。这些相关省令如下:
关于减少废旧产品产生的判断标准的省令:
单元型空调:经济产业省2001年第63号省令(日文)(英文)
微波炉:经济产业省2001年第67号省令(日文)(英文)
干衣机:经济产业省2001年第68号省令(日文)(英文)
电冰箱:经济产业省2001年第69号省令(日文)(英文)
洗衣机:经济产业省2001年第70号省令(日文)(英文)
关于提高可回收资源或可再生利用部件利用率的判断标准的省令:
单元型空调:经济产业省2001年第78号省令(日文)(英文)
微波炉:经济产业省2001年第83号省令(日文)(英文)
干衣机:经济产业省2001年第84号省令(日文)(英文)
电冰箱:经济产业省2001年第85号省令(日文)(英文)
洗衣机:经济产业省2001年第86号省令(日文)(英文)
该法规还要求以上5种目标家用电器产品的进口商/制造商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环境化设计,减少废旧产品的产生,具体如下:
合理使用原材料;
增加产品的耐用性;
确保维修时的安全性;
确保维修的机会;
考虑安全性;
技术进步:
预先评估:
信息提供:
包装材料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