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质控制
1. 加州65化学物质警告标签
2014年3月7日,美国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环保办公室(OEHHA)提出法规草案,提议修改加州65号提案现有的警告标签要求,并征求意见。该提案预计于2015年1月1日前生效,以下为该草案的主要内容:
(1)企业须在消费类产品上依规定标示化学物质警告标签。
(2)含有12项化学物质应有警告标示:
丙烯酰胺(Acrylamide)
砷(Arsenic)
苯(Benzene)
镉(Cadmium)
磷酸三(二氯丙基)酯(Chlorinatedtris【tris(1,3-dichloro-2-propyl)phosphate(TDCPP)】)
1,4 -二氧六環(1,4-Dioxane)
甲醛(Formaldehyde)
铅(Lead)
汞(Mercury)
邻苯二甲酸盐(Phthalates)
烟草烟雾(Tobacco smoke)
甲苯 (Toluene)
(3)消费类产品标示必须包括:
国际健康危险标志,且用大写字母标示“警告”;
癌症危险性和生殖危害等标签警告;
提供网址http://www.p65warnings.ca.gov/可供查詢。
2. 马里兰州(禁止DecaBDE)
马里兰州州长签署了一项旨在禁止含有阻燃剂十溴二苯醚(DecabrominatedDiphenyl Ether,DecaBDE)产品在州内生产或销售的禁令:
从2010年12月31日开始,马里兰州将禁止含有十溴二苯醚的床垫、住宅装饰家具以及电子电气设备的制造、租赁和销售;
2012年12月31日,这项禁令扩大到所有产品,但有一些例外,如运输设备(包括机动车辆)、军事装备及其部件;这些例外将于2013年12月31日前逐步淘汰;
该法律并没有禁止含有十溴二苯醚的旧货和法律禁止前零售库存产品的销售、租赁或回收(循环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