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减持方案?(员工持股计划)

更新:2024-09-26 07:00 发布者IP:121.34.154.227 浏览:1次
发布企业
腾博智慧云商股份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8
主体名称:
腾博智慧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3264615281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所在地
红树湾壹号A座1805
联系电话
18938959778
业务咨询热线
18938959778
商务顾问
朱经理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8938959778

产品详细介绍

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减持如何?(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是指由上市公司组织发起的由公司员工以组织的形式买入公司股票而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

1、是否需要预披露?

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的,适用上市公司大股东合规减持股份指南中关于减持信息披露的内容。

员工持股计划曾对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做出承诺的,还需遵守相关承诺的要求。

2、能够减持多少?

员工在员工持股计划中享有的股份权益,不与员工本人持有股份合并计算。但员工与员工持股计划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其持股应当合并计算。

员工持股计划在*低持股期限(锁定期)内不得减持。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低持股期限为12个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低持股期限为36个月,*低持股期限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若员工持股计划平台构成控股股东的,还需要适用关于控股股东不得减持的情形。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

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

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规定执行;减持后持股低于5%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协议转让后6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共享该1%的减持额度;出让方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不同股份来源的减持稍有出入,建议从严披露。

3、什么时候可以减持?

除了本文第二部分第四小节“减持基本规范”中不得减持的规定之外,其他时间都可以。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其他商务服务
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减持方案?(员工持股计划)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腾博智慧云商股份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6日
法定代表人朱连根
注册资本10201
主营产品香港移民,经营许可证办理,金融牌照申请,典当行牌照申请,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公司注册,融资担保牌照,,,,前海地址续签,管理人备案代办,基金会注册,香港牌照申请
经营范围智慧云商平台及系统的技术开发;互联网商务服务系统的技术开发;资源共享系统的技术开发;跨境商贸平台系统的技术开发;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运营管理外包服务、企业登记代理、记账代理、知识产权代理(不含专利代理)、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互联网技术研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以合法形式对信用卡透支及信贷逾期户提供电话通知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管理技术支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征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开展企业信用评估、咨询服务。
公司简介腾博国际主要涵盖以下业务:车牌办理,odi香港身份,许可证办理,出口退税,公司注册,金融牌照申请,深圳人才补贴申请,车牌申请,典当行牌照申请,融资公司注册,商业保理注册,融资担保牌照,,基金会申请,公司注册,牌照申请,地址续签,基金管理人备案代办,慈善基金会注册,香港牌照申请服务的多元化企业,与政府拥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腾博向来以出众的领导能力、成功决心、专业服务在客户中享有盛誉。腾博国际李经理专业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