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430审核范围如下所示:
依据认证认可协会的定义,必须执行GB/T50430-2007标准化的企业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单位授予的工程资质,具体是住房与城乡发展部授予的施工 资 质,住房城乡建设部省、自治州、市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工程资质,及其各级城市授予的施 工 资质。地质勘查、建筑物拆除、建筑规划设计和工程监理不在此范围之内。
GB/T50430认证申请资格:
1、新申请的建筑企业(未通过GB/T19001认证的建筑企业)应建立合乎《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文件化管理机制。在申请认证之前,他们应当按照内部审核规划的要求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以确保管理机制合理并充分运作三个月以上。
2、已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建筑企业,在证书过期升级时,应在提升合乎本规范要求的审核后,进行认证证书的转换;逾期未进行转换的认证证书无效,认证将对失效证书进行相应处理。
3、建筑企业应向GAC提供有关管理系统运行的充分信息内容。对于多个站点(即有多个固定站点和/或临时站点),应说明每个站点的审核范围、地址和人员分布。GAC将依据指定的抽样法对多个站点进行审计。为提升建筑施工企业质量水平,给社会提供建筑,满足工程建设领域高度化质量管理的需求,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将《工程建设公司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17)应用于工程建设领域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