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C办理机构
FDA工厂自认定,即“FacilitySelf-identification”,是根据FDA在2012年10月颁布执行的仿制药用户收费修正案(Generic DrugUser Fee Amendments of2012,简称GDUFA)中的相关要求,对仿制药药品生产企业执行的一项工厂备案及收费项目。GDUFA旨在加快仿制药的审批程序,更高效的为用户提供安全有效的仿制药。GDUFA要求由药厂承担在仿制药审评和现场检查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将有助于FDA减少申请审评时间和申请审评滞后的问题,降低药品审评的平均周期,增加基于风险评估的现场审计。FDA工厂自认定需要递交工厂的基本信息,如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信息、FEI登记号、D-U-N-S号等。这些信息需要用FDA指定的SPL表格填写完成,再通过FDA电子通路完成递交。完成递交后,系统自动验证表格的准确性,并由FDA更新至GDUFA数据库。FDA工厂自认定需要缴纳场地费(FacilityFee),如不能及时缴纳,将会引起一系列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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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NDC目录的重要注意事项:
1.列入NDC目录并不表示FDA认证已经验证了所提供的信息。每个NDC目录条目的内容都是贴标者提交SPL文件的责任。
2.NDC编号的分配绝不表示FDA认证对该产品的批准,任何因产品具有NDC编号而给人以FDA认证认可印象的表述具有误导性,并违反了联邦法律。
3.列入NDC目录或分配NDC编号并不意味着产品是联邦法律所定义的药品。
4.包含在NDC目录中并不意味着Medicare,Medicaid或其他付款方对某产品进行了承保或有资格获得报销。禁止将NDC编号分配给非药品。
5.NDC目录未包含所有列出的药物。它不包括动物药,血液制品,根据合同生产的药物或仅作为试剂盒或组合产品的一部分销售的药物,或不单独销售的多层包装产品的内层。
6.NDC目录包含已达到营销开始日期但尚未达到营销结束日期的产品列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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