舱单
海关舱单管理一直以来都是进出境货物通关流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货物运输和申报时都离不开办理舱单业务。你知道舱单是什么吗?舱单在货物通关中起到什么作用?海关对舱单业务是如何监管的?下面就带你一起去了解舱单业务的那些事儿。
舱单是什么?
1概念描述
舱单是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的简称,是指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乘)载舱单。
需要注意的是:舱单在货物进出口通关环节中十分重要,只有在舱单数据传输成功后,才能办理进出口货物、物品的其他通关手续。也就是说先有舱单,后续报关。
关于海运舱单,有哪些名词定义?
2名词解释
原始舱单:是指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映进境运输工具装载货物、物品或者乘载旅客信息的舱单。
预配舱单:是指反映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装载货物、物品或者乘载旅客信息的舱单。
装(乘)载舱单:是指反映出境运输工具实际配载货物、物品或者载有旅客信息的舱单。
提(运)单:是指用以证明货物、物品运输合同和货物、物品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载,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物品的单证。
总提(运)单:是指由运输工具负责人、船舶代理企业所签发的提(运)单。
分提(运)单:是指在总提(运)单项下,由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人或者快件经营人等企业所签发的提(运)单。
运抵报告:是指进出境货物运抵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时,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向海关提交的反映货物实际到货情况的记录,以及进出境物品运抵旅客通关类、邮件类场所时,相关场所经营人向海关提交的反映物品实际到货情况的记录。
理货报告:是指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旅客通关类、邮件类场所经营人或者理货部门对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的实际装卸情况予以核对、确认的记录。
疏港分流:是指为防止货物、物品积压、阻塞港口,根据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将相关货物、物品疏散到其他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旅客通关类、邮件类场所的行为。
分拨:是指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旅客通关类、邮件类场所经营人将进境货物、物品从一场所运至另一场所的行为。
装箱清单:是指反映以集装箱运输的出境货物、物品在装箱以前的实际装载信息的单据。
业务提示
舱单中的提(运)单编号2年内不得重复。
自海关接受舱单等电子数据之日起3年内,舱单传输人、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应当妥善保管纸质舱单、理货报告、运抵报告以及相关账册等资料。
舱单数据申报需要注意哪些?
3数据项填制要求
原始舱单、预配舱单有主要数据申报,其他数据申报、增加、修改和删除报文。
(一)数据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中一个数据项填写,的数据项必须也要填写。
1.件数,包装;
2.通讯方式类别代码,联系号码;
3.收货人名称(非TOORDER),收货人地址、收货人联系号码、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4.通知人名称,通知人地址、通知人联系号码、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5.危险品联系人姓名,危险品联系人联系号码,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二)修改报文。
舱单传输人、航次号、运输工具代码、总提单号、分提单号(条件)、变更原因代码、变更原因描述、变更申请联系人姓名、变更申请联系人电话、托运货物序号(条件)和集装箱号(条件)必填。其中运输方式代码、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不能修改。
(三)删除报文。
舱单传输人名称、航次号、运输工具代码、总提单号、分提单号(条件)、变更原因代码、变更原因描述、变更申请联系人姓名、变更申请联系人电话必填,其余不填写。
(四)变更原因代码、变更原因描述、变更申请联系人姓名、变更申请联系人电话只有在修改和删除报文中填写,其他不填写。
(五)暂时进出空集装箱传输。
重箱与暂时进出空集装箱不得在同一提单号项下向海关传输电子数据。进出空集装箱提单中的托运货物序号、货物包装种类、货物件数、货物简要描述、货物毛重、危险品编号、唛头、海关税则编号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