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企业集团监督控制
企业集团对子公司的后一种控制手段是监督控制,它是企业集团内部控制的后一道屏障。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监督控制是十分必要的,这是因为母子公司是由产权关系而维系的,天然地存在着代理问题。子公司可能会出于自身利益大化的目的而损害集团整体利益,导致企业集团内部控制失效;此外,母子公司还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包括财务信息、管理信息等),集团公司对那些尤其是异地甚至跨国的子公司往往监督不力,而子公司会利用信息[优势]损害集团利益。因此,企业集团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需要监督控制所提供的强有力的保障。
12.5.1 监督控制的内涵
监督控制是企业集团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后一环,是企业集团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的保证。监督控制通过对企业集团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过程的监控,可以及时发现企业集团内部控制在实施中的问题,便于企业集团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从而促进企业集团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具体来讲,企业集团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这两种控制措施来完成对子公司的监督控制。
12.5.2 监督控制的主要风险
1.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
企业集团应该建立专门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合理,或职责分工不清,可能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2.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
企业集团应该授权内部审计部门对子公司定期实施内部审计工作,以保证子公司的经营活动真实有效。如果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导致内部审计失败。
3.审计人员选择不当
企业集团应该选择具有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的内部审计人员,所选择的人员应该具备相关的审计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且能够遵守审计的职业道德规范。如果企业选择的审计人员不能具备相应的能力,可能会造成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低下;如果审计人员不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会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还可能导致道德风险。
4.内控评价制度失效
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从而找到子公司内控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修正。如果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失效,或者相关人员在执行内部控制评价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对子公司的内控评价失实,造成在此基础上对内控的修正措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