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PMMA材质接触食物,去到美国应做的认证是什么呢?对应标准:FDA21 CFR 177.1010
PMMA材料,即丙烯酸和改性丙烯酸塑料,半硬质和硬质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件,半硬质和硬质丙烯酸和改性丙烯酸塑料可以安全地用作与食品接触的制品。本节中描述的丙烯酸和改性丙烯酸聚合物或塑料也可以安全地用作与食品接触的制品的组件。
定义:
可用于半硬质和硬质丙烯酸和改性丙烯酸塑料的配方中,或用于制品的丙烯酸和改性丙烯酸成分的配方中的可选物质,包括通常认为在食品中安全的物质、按照经事先批准或批准的、本章第170 至 189 部分的规定允许在此类塑料中使用的物质,以及本段中确定的物质。用作成品或制品组件的丙烯酸和改性丙烯酸材料的聚合物含量的至少 50 重量%应由源自 (a)(1段中列出的一种或多种丙烯酸或甲基丙烯酸单体的聚合物单元组成)
测试项目即限值要求
b)与食品接触的成品形式的半硬质和硬质丙烯酸和改性丙烯酸塑料,用表征食品类型的一种或多种溶剂在表 1 确定的时间和温度条件下提取本章第176.170(c) 条中的第 2 条和第 2 条,当采用本节 (c)段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时,提取物不得超过以下值。当按本节第 (c)(2)段所述制备成条带时,拟用作制品组件的丙烯酸和改性丙烯酸聚合物或塑料产生的提取物也应不超过以下限制:
(1) 测试表面每平方英寸的非挥发性萃取物总量不得超过 0.3 毫克。
(2) 高锰酸钾可氧化蒸馏水和8%和50%酒精提取物的吸光度不超过0.15。
(3) 吸收紫外线的蒸馏水和8%和50%的酒精提取物的吸光度不超过0.30。
(4) 吸收紫外线的正庚烷萃取物吸光度不超过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