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简称“内销”,指加工贸易企业因故无法按原规定加工复出口,从而将部分或全部保税料件、制成品转为国内销售或用于生产内销产品的行为。
一、内销发生情形
企业可能发生内销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客户终止加工贸易合同或取消出口订单。
2. 客户要求将原直接出口成品改为国内销售。
3. 下游企业取消深加工结转,要求上游企业完税后在国内交付。
4. 出口合同完成后,剩余料件不再用于出口。
5. 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等不再复运出境,需国内处置。
6. 加工贸易账册周期核销盘点时,实际库存少于电子底账核算结果,且企业能提供正当理由。
7. 加工贸易货物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损毁,无法出口。
二、内销类型与计征方法
内销根据货物类型分为料件、成品、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多类,计征方法和要求各异。
例如,进口保税料件、制成品或残次品内销时,需按原进口料件品名申报,并计征缓税利息。特定条件下,可能免于提交许可证件。而边角料、副产品或受灾保税货物内销时,申报和计征方式则有所不同。
三、申报内销流程
申报内销流程通常包括:
1. 直接申报保税核注清单,无需申报内销征税联系单。
2. 以保税核注清单为基础申报内销征税报关单,并生成税单。
3. 根据税单缴纳税款及缓税利息。
四、审价原则
不同加工贸易货物的审价原则亦有所区别。例如,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制成品以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完税价格;来料加工则以同期类似货物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边角料和副产品则以内销价格或拍卖价格为基础审查。
五、边角废料内销网上公开拍卖机制
该机制允许加工贸易企业通过联网拍卖平台拍卖边角废料,海关及相关部门共同管理。此举丰富了内销渠道,实现废料价值Zui大化,并简化了操作流程。拍卖价格为基础审核完税价格,流拍物品可凭相关资料办理核销手续。
综上,加工贸易货物内销涉及多种情形、类型与流程,企业需根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