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监管是确保安全的重要环节。以下是针对这一领域的常见问题解答,供相关企业参考:
1. 加工贸易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检验:所有贸易方式进口的危险化学品均需实施检验,包括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
2. 氨气分类:氨气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危险化学品,需接受海关检验。
3. 混合液体的危险化学品判定:混合物的安全数据单闪点若不适用,需参照纯净物进行检索,看是否有对应条目或是否符合第2828条标准。
4. 化学品出口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出口危险化学品时,企业必须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5. 乙醇消毒巾分类:乙醇消毒巾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化学品,不按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但可能属于危险货物。
6. 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生产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企业需申请性能检验,生产出境危险货物的企业需申请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7. 包装上的UN标记:包装容器上应有联合国包装符号,金属包装可用大写字母“UN”代替。
8. 锂电池出口包装使用鉴定:出口锂电池一般需要实施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但符合特定规定的可豁免。
9. 普通货物运输条件下的电池标记:铅酸蓄电池等电池若符合普通货物运输条件,无需UN标记。
10. 进口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海关不收取进口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11. 小包装危险化学品标签简化:小于或等于100mL的小包装可简化安全标签要素。
12. 消毒用品出口监管要求:大部分乙醇消毒剂既是危险化学品又是危险货物,需遵守相关规定。
13. 酒精凝胶洗手液分类:可能涉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第2828条,出口时建议进行危险特性分类鉴别。
14. 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包装使用鉴定:危险货物生产企业必须申请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15. 危险化学品检验范围:海关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