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畜禽原料养殖场备案是确保出口畜禽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一、设立依据
备案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以及《关于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的公告》等法律法规进行。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的要求。
二、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备案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2. 主管海关在收到完整材料后会受理申请,并开始进行评审。如果材料不齐全,海关会告知申请人补正。
3. 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将获得备案编号,从而可以合法地向出口加工企业供货。
三、备案申请条件
养殖场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才能申请备案,包括:
1.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 养殖场应获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养殖许可,并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协议。
3. 养殖场应接受出口加工注册企业的“五统一”管理。
4. 养殖场应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有效实施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四、备案申请资料
申请备案需要准备一系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出口原料禽畜养殖场备案申请表。
2. 养殖场的土地使用证明、平面图及相关照片。
3. 养殖场使用的疫苗、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清单。
4.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等相关资质文件。
5. 水质监测报告、人员健康证明等其他必要材料。
五、互联网申请步骤
通过互联网申请备案,企业可以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系统,填报并提交电子备案申请表及随附材料。申请通过后,企业可以在相关平台上查询备案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备案申请需要仔细填写和提交,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备案审核过程一般需要5~1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出口畜禽原料养殖场备案是确保出口畜禽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申请备案,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出口畜禽产品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