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携带或邮寄常见中药材、中成药出境有限值要求吗?
答: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2号,旅客携带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前往港澳地区总值限人民币一百五十元,前往国外限三百元。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寄往港澳地区总值限人民币一百元,寄往国外限二百元。
2、哪些食品、动植物产品是个人禁止携带或邮寄入境的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包括活动物(除犬、猫外)、肉类及其制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及其制品、燕窝、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动物源性饲料、中药材、新鲜水果蔬菜、烟叶、种子苗木等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有机栽培介质,以及转基因生物材料等。但经审批许可并具有检疫证书的部分动植物及其产品不受此限制。
3、个人携带人民币出入境限额是多少?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8号,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已调整为20000元。
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何时可以提出延期申请?延期后有效期是多久?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在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知识产权权利人可向海关总署提出续展备案的书面申请。续展备案的有效期自上一届备案有效期满次日起算,为10年;若知识产权有效期不足10年,续展备案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