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验检疫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法兰西共和国农业和食品部关于法国输华种禽种蛋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口商品名称
种禽种蛋,包括用于孵育、繁衍幼禽的鸡、鸭、鹅等饲养禽鸟及其受精禽蛋。
三、检疫审批要求
法国农业和食品部需凭中国海关总署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对输华种禽或种蛋进行检疫。每份许可证仅适用于一批种禽或种蛋的进口。
四、法国动物卫生状况要求
1. 法国需维持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的国家无疫状态。
2. 一旦发生上述疫病,法国应立即暂停对华种禽、种蛋的出口。
3. 法国需建立禽白血病、沙门氏菌病的监测和净化计划,并确保有效实施。
五、饲养场与孵化场要求
1. 饲养场、孵化场须经法国批准并受其监管,其种禽或种蛋的父母代应在法国出生或从生物安全水平不低于法国的第三方国家进口,并在出口前至少已在法国养殖6个月。
2. 饲养场、孵化场需经中方注册登记,有效期为5年。若生物安全水平变化影响检疫安全性,法国应暂停其出口。
3. 出口前12个月内,饲养场、孵化场未发生规定的疫病。
4. 饲养场、孵化场的农场主需遵守生产参数规定,并在必要时向官方兽医或卫生员报告。
六、疫病检测与免疫要求
种蛋或种禽父母代群在出口前需进行疫病检测,确保结果为阴性。允许对禽群进行部分疫病的免疫,但须确保全群免疫或全面不免疫,并限制使用活病毒疫苗。
七、出口前检疫查验要求
1. 种禽或种蛋出口前30天内,对饲养场中异常死亡的种禽进行疫病检测。
2. 种禽、种蛋父母代群出口前需经法国官方兽医临床检查,确保其健康无疫病症状。
3. 种禽需在兽医监督下进行驱虫处理,并尽快装箱运往中国。
八、消毒、包装与运输要求
1. 种禽孵化前,需对种蛋、孵化器及相关设施进行彻底消毒。
2. 出口种蛋包装前应进行外部消毒,并尽快包装运往中国。
3. 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需全新且未经使用,并事先进行消毒处理。
4. 运输途中,种禽、种蛋不得与其他禽类接触,如需经停第三国,须经中方批准且不得离开海关监管区域。
九、检疫证书要求
检疫合格的种禽种蛋,法国需按照双方确认的证书样本签发检疫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