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核心内容
1. 调整抽样检测方式:自2020年6月1日起,海关对进口铁矿的抽样检测将不再逐批实施,而是改为依企业申请进行。在必要时,海关将进行监督检验和有毒有害元素含量监测。
2. 品质证书申请流程:若进口铁矿收货人或代理人需要海关出具品质证书,需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在现场检验检疫合格后,将实施现场抽样、实验室检测,并出具品质证书。
3. 现场检验检疫内容:公告明确提到,“现场检验检疫”将涵盖现场放射性检测、外来夹杂物检疫处理、疑似或掺杂固体废物排查等内容。
二、公告出台背景
此次调整是海关总署为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减少企业滞港成本,加速企业生产流转,旨在发挥企业和市场的主体地位。
三、海关监管方式
海关在保留监督检验和有毒有害元素含量监测职能的将依据风险研判,通过风险布控实施监督检验和风险监测。
四、品质证书申请细节
企业如需海关出具品质证书,需在申报时选择一次性完整申报模式,并勾选“需要品质证书”选项。海关将按照“先放后检”模式对进口铁矿进行品质检验并出具证书。
五、常见问题解答
1. 品质检测是否收费:无论企业是否申请品质检测,海关均不收费。
2. 不需要品质证书是否可以销售使用:海关现场完成合格评定放行后,企业可提取货物并销售、使用。
3. 被抽中监督检验后能否提离:海关完成抽样后,货物允许附条件提离,但不得销售、使用。
4. 申请品质证书后能否提离:同样,完成抽样后货物可附条件提离,但不得销售、使用。
5. 卸货后能否申请品质检测:企业未申请但发现重大品质问题,若铁矿仍在海关监管区域且具备检验条件,可书面申请检测;否则海关不接受申请。
6. 海关依职权检测是否出具证书:海关不再出具品质证书。
7. 数/重量检验是否仍需进行:是的,进口铁矿仍需进行数/重量检验,按相关公告执行。
此次调整旨在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进口铁矿的质量和安全,促进贸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