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失效后,企业需要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重新办理备案的流程与初次办理类似,大致如下:
1.自我检查:企业需自查之前备案失效的原因,了解是否涉及违规行为,评估自身是否满足备案条件。
2.资料准备:根据相关要求,收集完整的备案资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表,包含企业基本信息、股东构成、投资目的地等;
-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概述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市场分析、投资预算、预期收益等;
-投资资金来源说明,明确投资资金的具体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即明确同意境外投资的正式决议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资意向书或合作协议,与境外合作方签署的投资意向书或初步合作协议;
-特殊情况说明(如有),如涉及延迟备案的情况,需附上详细说明及证明材料。
3.在线申报:登录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系统”或地方商务部门指定的在线平台,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上传相关材料。
4.提交书面材料:根据平台指示,将电子版材料打印并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必要文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商务部门。
5.等待审核:商务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期间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解释说明。
6.获取备案通知书:审核通过后,商务部门将出具《企业境外投资备案通知书》,标志着备案完成。
需注意的是,具体的备案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投资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不同地区办理需要的条件和材料也可能不太一样,在实际操作前,建议企业详细咨询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或服务机构,以确保准确了解新的政策和要求,并按照规定顺利完成备案手续。
企业在获得境外投资备案后,还需关注相关规定,例如可能需要在每年参加年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