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能直接进行境外投资 ODI 备案。
ODI 备案主要是针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或其他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境外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个人不能直接办理 ODI 备案,但发改委允许境内自然人在境外投资,有一定限制条件,于境内个人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进行融资和回程投资,以及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等特定情况。
若个人想进行此类境外投资,需要以企业名义进行投融资并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具体来说,国内个人居民一般可以先成立公司经营,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办理 ODI 备案通常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批,涉及的流程和所需材料较为复杂。主要步骤包括:
1. 了解相关政策:向机构咨询或查阅相关政府网站,了解新的政策与规定;
2. 准备所需材料:常见材料包括境内企业营业执照、境外投资备案表、境内企业资信证明(存款证明且余额需大于投资额)、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公司相关的董事股东会决议或者出资决议、境内企业新的审计报告、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如尽职调查、可行性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估、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等)、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公司股权架构等;
3. 提交备案申请:向当地外汇管理局或指定银行提交申请;
4. 审核与反馈:相关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时间不定;
5. 获得备案证书: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备案证书,需妥善保管。
需注意,不同地区办理 ODI 备案的条件和材料可能有所差异,且政策可能会随时调整。在办理过程中,建议提前规划好时间,确保材料齐全、真实、完整,并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如有需要,可咨询的财务顾问或法律专家以保证各项流程的合规性。
根据办理 ODI 备案登记须知,以深圳为例,个人在满足一定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可由户籍地银行办理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 客户书面申请(说明投资架构、成立特殊目的公司情况,是否已对特殊目的公司出资,拟对特殊目的公司出资的来源,是否已建立返程投资架构,境内个人是否已控制拟返程投资的境内企业股权,从行业、规模、盈利能力角度分析,境内企业有潜力后续获得境外股权或债券融资,融资资金使用计划);
2. 《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本人签字);
3. 境内居民个人身份证明文件(需本人签字);
4. 境内居民个人未出资证明,提供外部审计报告;
5. 境内居民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拟境外投融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合法持有境外资产或权益的证明文件(即:本笔如未出资,拟对特殊目的公司出资的来源,相关资产或权益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6. 返程投资承诺书(个人客户提供返程投资承诺,表示在合理时期内实施返程投资,并说明合理期限);
7. 个人已控制拟返程投资的境内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业务登记凭证;
8. 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注册文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文件(如股东名册、认缴人名册等,相关文件请附译件);
9. 境内外企业权力机构同意境外投融资的决议书;
10. 境外主体融资事项证明材料;
11. 境内企业有潜力后续获得境外股权或债券融资相关证明材料;
12. 在前述材料不充分说明交易真实性的情况下,将要求提交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