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外汇购买管理
个人外汇购买管理是指国家对境内个人实施年度外汇购买总额度控制机制,每年度每位个人可合法兑换不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外汇。
在当前法律框架下,个人外汇购买主要用于满足经常项目及部分资本项目的需求。经常项目涵盖因私旅游、海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访问、探亲访友、境外医疗救治、货物贸易支付、非投资类保险购置及咨询服务等,此类需求可在规定的便利化额度内直接办理,超出部分则需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至银行办理。例如,留学用途需凭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及学费证明等文件申请购汇。
对于资本项目下的个人对外投资,则需通过特定渠道如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并严禁利用经常项目渠道进行资本项下的交易,如海外购房及直接投资。
个人外汇购买作为合法的资金出境方式,其优势在于合规性与安全性,但受限于额度,难以满足大额资金需求。自2017年6月8日起,外汇管理局及各银行加强了个人外汇购买信息的申报管理,要求个人填写《个人外汇购买申请书》,并强化了对购汇真实性与合规性的审核。
二、个人财产跨境转移管理
个人财产跨境转移包括移民财产转移与继承财产转移两类。
移民财产转移指的是中国内地居民在取得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居留权后,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前于中国境内合法拥有的财产变现,并通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境外的行为。
继承财产转移则是指外国公民或港澳台地区居民依法继承的中国境内遗产,通过指定银行购汇并汇出境外的过程。
此类资金出境方式同样具备合法性与安全性,且近年来手续趋于简化,如取消了部分财产证明的公证要求,审批通过后可一次性汇出。其不足之处在于程序繁琐,材料准备耗时较长,且涉及多个部门审批,难以实现资金的即时转移。对于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含国有企业负责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请,或申请金额超过等值人民币100万元的,外汇管理局将视情况向公安部、外交部等相关部门征询意见。
三、境内银行卡境外取现管理
境内银行卡境外取现是指在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取现额度内,持卡人可在境外直接提取现金以实现资金跨境流动。
该业务受到年取现额度与日取现额度的双重限制,超出年度限额的,将暂停该卡本年度及次年的境外取现功能。银行会对所有在境外金融机构柜台及ATM机等场所发生的取现交易进行信息采集,以协助外汇管理局完善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并加强对违规交易的监管。这一措施旨在维护外汇管理政策的严肃性,而不影响个人在境外合法、合规地使用银行卡。
境内银行卡境外取现的优势在于便捷高效,无需额外审批或登记手续;但其局限性在于额度限制,难以满足大额交易需求,且取现行为会受到一定程度的监管。
四、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管理
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中国境内居民个人虽不能直接进行境外直接投资,但可通过设立并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开展投融资活动。
37号文明确了境内居民个人利用SPV进行境外投资的基本规定,为境内居民提供了一条合规的境外投融资渠道。
五、QDII及其衍生投资路径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募集资金并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QDII投资主体已扩展至包括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在内的多类金融机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QDII渠道投资于多样化的境外金融产品。
QDII投资模式的核心在于,通过获得证监会批准的QDII机构向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并在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市场。近年来,为鼓励海外投资,中国政府及外汇管理局推出了QDLP、QDIE、QDII2等新型投资方式,丰富了境内投资者的海外投资选择。
截至2018年10月30日,QDII外汇获批额度已达1032.33亿美元,彰显了政府对QDII投资路径的支持力度。针对QDLP、QDIE等新型投资方式,外汇管理局也批准了相应的外汇额度,以推动这些投资模式的健康发展。
下表对QDII、QDLP、QDIE、QDII2等投资方式进行了简要比较,以便投资者根据自身需求做出合理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