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对外再投资备案(ODI备案)规范化操作指南
中国一跃成为二大经济体的非凡历程及其背后的宝贵经验,值得南南合作充分借鉴。中国的快速工业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减贫的发展轨迹,为非洲国家打了个样,让非洲国家可以根据自身国情。从中国经验中汲取营养。
信息和知识也丰富了“一带一路”倡议的内涵。过去10年来,“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了几乎所有非洲国家的支持。“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参与全球发展的外交政策基石,旨在加强各国互联互通,促进贸易,推动经济一体化,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繁荣。
一、再投资备案的定义与范畴
解析概要:当国内企业经由其已获核准或备案的境外子公司实施海外投资活动时,特别是涉及敏感领域项目时,需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的相关规定完成核准流程。对于非敏感类项目的再投资,依据投资方式的不同,区分处理:若直接涉及资产、权益注入或融资、担保行为,则须遵循备案制度;若不涉及上述直接投入且中方投资额超过3亿美元,则需提交大额非敏感类项目情况报告表,而低于此门槛则既无需备案也无需提交报告表。
二、商务部视角下的ODI监管关键要素
政策依据:遵循商务部于2014年颁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3号令),自2014年10月6日起正式实施,该法令明确了商务部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针对企业海外投资活动的分类管理机制。具体而言,针对涉及敏感区域、行业的投资,采取核准管理;而其余情况则实施备案管理,以确保投资活动的合规性与透明度。
实践案例剖析:部分国有企业采取先设立平台公司作为资金出境的桥梁,随后利用该平台公司的资本或其他财务资源,向更终端的投资目标进行再投资。此模式下,核心关注点在于Zui终投资目的地的明确界定及再投资行为的合规认定。
三、境外企业(机构)备案材料的规范化提交
(一)境外企业备案资料清单
《境外投资备案表》:通过指定系统填写完整后,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随后上传至系统。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对外投资或并购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章程、合同或协议,需详细载明投资或并购的具体条款。
内部决策文件:董事会决议或企业内部决策文件,证明投资决策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前期工作概况:涵盖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投资环境评估等内容的综合报告。
真实性承诺书:企业需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作出正式承诺。
并购类项目额外材料:涉及并购的,还需额外提供尽职调查报告及《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补充材料通知:根据真实性审查的具体需求,后续可能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届时将另行通知。
(二)境外机构备案资料清单
《境外机构备案表》:同样通过系统填写并上传电子版,打印加盖公章的版本亦需上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内部设立决议:证明企业设立境外机构的内部决策过程。
真实性承诺书:针对境外机构设立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补充材料通知:与境外企业备案相同,根据审查需要,后续可能要求补充其他材料。
此指南旨在为企业提供一套详尽且规范的再投资备案操作框架,确保企业在全球化进程中能够高效、合规地推进其海外投资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