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增长8.7%,主要有五大特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商务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局,认真履行对外直接投资的统计职责,不断完善统计制度。已经连续22年发布《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国对外投资的全貌,用详实的数据记录了我国对外投资从探索起步到快速发展,并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的全过程。据商务部合作司司长张力介绍,改革开放以来,商务部作为对外投资的主管部门,不断完善促进和保障对外投资的体制机制。今年是商务部颁布实施现行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十周年。10年来对外投资管理服务体系健全,我国对外投资总量规模目前已位居三,国别行业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持续提升,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体制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3年,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下降2%、跨境并购规模为过去十年Zui低的情况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增长8.7%,实现平稳健康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对外投资规模继续保持列,流量、存量均位列全球第三。2023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1772.9亿美元,占全球份额的11.4%,较上年提升0.5个百分点,连续12年列全球前三,连续8年占全球份额超过10%。2023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2.96万亿美元,连续七年排名全球前三,对外投资大国地位日益巩固。
二是设立的境外企业覆盖全球超过80%的国家和地区,总体经营状况良好。截至2023年底,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在全球189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企业4.8万家。其中60.8%分布在亚洲,11.8%分布在北美洲,欧洲占9.8%,拉丁美洲占8.4%,非洲占6.8%,大洋洲占2.4%。其中,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境外企业1.7万家。2023年,多数境外企业全年实现盈利或总体持平。
三是投资领域多元,主要投向四大领域。2023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涵盖了国民经济的18个行业门类,主要投向租赁和商务服务、批发零售、制造、金融四大领域,合计投资1385.1亿美元,占当年流量的78.1%。其中,对租赁和商务服务、批发和零售业的投资增长24.6%和83.4%。对建筑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较快,增速分别为97.2%、34.9%。
四是对亚洲和非洲投资快速增长,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投资占比提升。2023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近八成流向亚洲,投资额141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9%,其中对东盟投资251.2亿美元,增长34.7%。对非洲投资39.6亿美元,是上年的2.2倍。2023年,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直接投资407.1亿美元,增长31.5%,占当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23%,占比较上年提升4个百分点。
五是互利共赢效果显著,对世界经济贡献日益凸显。2023年,对外投资带动中国货物进出口2731亿美元,增长6.4%,占同期中国货物进出口总值的4.6%,境外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5万亿美元,向投资所在地纳税753亿美元,年末境外企业员工总数近430万人,其中六成以上为外方员工。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2023年,中资境外企业向东道国累计缴纳税金5184亿美元,为当地提供约200万个就业岗位,中国投资助力当地经济发展作用日益凸显。,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司副司长俞炳彬女士,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贾宁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本指南将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介绍外资准入制度、公司设立、土地制度及购买限制以及税收政策与合规;下篇将阐述劳动法与员工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与竞争法、外汇管制、环境合规以及争议解决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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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资准入制度
马来西亚政府自1990年代以来,逐步放宽了对外资的限制,并通过多项政策鼓励外国直接投资(FDI)。如此,某些行业仍对外资持股比例和业务运营有特定的限制。
(一)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马来西亚对外资企业持股比例的限制主要集中在战略性或敏感性行业,这些行业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或公共利益。以下为部分行业的外资持股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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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与天然气:马来西亚的石油资源由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垄断,外资企业若要参与该领域的上游勘探和开采活动,通常需要与Petronas或其子公司组成合资公司,并且外资方的持股比例通常不得超过49%。
2.电信业:根据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的规定,电信运营商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能超过49%。
3.银行业与金融服务: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行业通常对外资持股比例设有限制。根据马来西亚中央银行的规定,外资银行在马来西亚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其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70%。在保险公司中,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也在70%左右。
4.房地产行业:外资可以参与马来西亚的房地产市场,尤其是在高端物业和商业地产的开发上,通常要求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合作,并保持本地股东持有至少30%的股份,即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70%。
(二)投资审批与许可
马来西亚大部分行业允许外资企业持有的股份,尤其是在制造业、农业和高科技领域,外资企业可以不受持股比例的限制。但某些领域如电力、基础设施、国防及电信行业,则需要外资企业获得马来西亚政府的特殊审批。这些审批通常由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负责,外资企业需要提交详细的投资计划书,包括拟投资金额、就业创造、技术转移及环境影响等内容。
(三)外资促进政策
马来西亚政府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促进外资投资,尤其是在制造业和新兴产业。主要的激励政策包括:
1.先锋地位(PioneerStatus):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可申请成为先锋企业,在Zui初的5至10年内享受全额免税待遇。这些企业通常涉及高科技制造、绿色能源或其他国家优先发展的产业;
2.投资税收减免(Investment Tax Allowance,ITA):对特定产业的资本支出,外资企业可以享受投资税收减免的优惠,允许其在规定期限内对合格资本投资支出进行扣除,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
(四)实务建议
外资企业在进入马来西亚市场前,应全面了解其拟进入行业的外资持股限制和许可要求,并尽早与当地法律顾问或投资发展局进行沟通,以确保投资计划的合法合规。企业应善用马来西亚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和投资激励政策,以优化投资收益。
二、公司设立
(一)法律框架
根据《2016年公司法》(Companies Act2016),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设立公司。该法律适用于所有公司设立和运营,规定了公司的法律结构、董事责任、股东权利以及公司的运营合规要求。马来西亚政府对外国投资者提供了灵活的选择,企业可以根据其商业需求选择适合的公司形式。主要的公司形式包括:
1.私人有限责任公司(Private Limited Company, SdnBhd):该公司形式类似于许多国家的有限责任公司。私人公司可以由一名股东和一名董事设立,且无需进行股东公开募资。外国投资者可以拥有该类公司的股权。这种形式通常用于中小型企业以及不需要上市融资的企业。私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每年提交财务报表,并接受审计。
2.公共有限公司(Public Limited Company,Bhd):公共有限公司适合较大的企业或计划上市的公司,必须有至少两名股东。公共有限公司可以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BursaMalaysia)上市,并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与私人公司相比,公共公司的合规要求更为严格,需符合证券法及上市规定。
(二)公司注册流程
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流程在马来西亚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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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申请:投资者需通过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提交公司名称申请,并确保名称不与现有公司冲突。
2.提交设立文件:公司章程、公司秘书任命文件、股东及董事信息等需要提交SSM备案。公司章程应根据公司的具体业务需求编写,确保包括了公司运作和管理的所有法律规定。
3.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2016年公司法》取消了Zui低注册资本金额要求,但公司在设立时应根据业务需求设定适当的注册资本金额,部分行业(如银行和金融行业)仍有Zui低资本金额的要求。
4.注册后程序:公司注册成功后,企业需在马来西亚开设银行账户,并根据财务年报和税务申报要求保持合规。企业还需根据行业要求申请特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执照。
(三)实务建议
在公司设立阶段,企业应特别注意法律文件的准备和审查,确保其符合马来西亚的法律要求,尤其是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和合规管理方面。由于马来西亚对某些行业设有特定的监管要求(如金融、医疗、保险等),企业在进入这些领域前应当寻求法律顾问的协助,以确保经营许可证的取得和行业法规的遵守。公司在运营初期应确保及时完成年度报表提交和税务申报,以避免潜在的合规风险。
三、土地制度及购买限制
(一)土地制度概述
马来西亚的土地制度主要由《1965年国家土地法令》(National Land Code1965)及各州的土地管理法规所构成。土地制度在马来西亚采取“土地归国家所有”的模式,即土地由各州政府拥有和管理,土地使用权则通过租赁或特许权的方式授予私人和企业。
1.土地分类
马来西亚的土地按照用途划分为三大类:
(1)农业用地:主要用于农业种植和农产品生产,限制较多,外资企业投资农业项目需遵守特定政策;
(2)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工厂、仓储、加工等工业用途,通常授予长期租赁权;
(3)商业用地:用于商业开发,如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可供企业购买或租赁。
各类土地的用途是受到严格规定的,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需通过政府的审批。
2.土地权利类型
马来西亚的土地所有权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业权(Freehold):业权土地意味着土地所有权没有到期限制,但于马来西亚公民和某些符合条件的本地企业持有;
(2)租赁业权(Leasehold):租赁业权土地的使用期限通常为30至99年不等,期满后需要申请续期。对于外资企业,租赁业权是较为常见的选择,尤其是工业和商业用途的土地;
(3)政府保留土地:部分土地被为保留土地,主要用于公共用途或特定发展项目,外资企业不得购买,但可以通过政府特殊审批获得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期限
根据土地类型的不同,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和续期规定各有不同。工业用地通常以99年为限,而农业用地多为3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时,需通过申请续期获得继续使用的权利,续期是否批准及续期费用会根据土地的实际用途和发展需求来决定。
(二)外国投资者购买土地的限制
在马来西亚,外国投资者购买土地受到一定的法律限制,特别是为了保护本国土地资源,防止土地大量流入外国资本手中。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包括《1965年国家土地法令》、外国投资政策以及各州的地方条例。具体限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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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ui低购买门槛
外国投资者在马来西亚购买土地或房地产必须达到一定的Zui低购买金额。通常在吉隆坡等主要城市,外国投资者购地的Zui低价格为100万林吉特(MYR)(以下简称“马币”)1,具体金额可能因州而异。此限制旨在确保外资购买高价值的土地和物业,而不会影响本地居民的住房需求。
2.土地用途的限制
(1)农业用地:一般不允许外资企业或个人购买农业用地,除非经政府特别批准或该土地被重新分类为工业或商业用途;
(2)住宅用地:外资可以购买高端住宅物业,但受到Zui低价格门槛的限制,且购房数量有限制;
(3)工业和商业用地:外资通常被允许购买工业和商业用地,用于开展合法的企业经营活动,前提是符合政府的政策和外资准入标准。
3.特定领域的外资限制
(1)外国投资者购买土地用于某些受限行业(如农业、自然资源开采等)时,需获得马来西亚政府的特别审批;
(2)外资持股比例较高的企业,在购买土地时,也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政府可能要求与本地公司或合作伙伴共同开发,或通过合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4.购地程序中的政府审批
(1)外国投资者在马来西亚购地必须经过州政府的审批,尤其是在涉及到特定行业或战略性土地时。该审批过程可能较为复杂,需提交详尽的项目计划、投资规模、预期的经济贡献等信息;
(2)购地申请通常还需获得经济策划单位(Economic Planning Unit,EPU)的批准,尤其是当土地涉及较大的商业开发或公共利益时。
5.马来西亚发展走廊计划
马来西亚在特定地区设立了多个发展走廊(如伊斯干达经济特区、东海岸经济区等),外资企业在这些区域购地时可能享有更多优惠政策和更宽松的限制。例如,某些开发项目可以获得更长的租赁期限、减免税收等激励措施。
(三)实务建议
外资企业在马来西亚进行投资时,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专业咨询:在土地申请和开发过程中,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法律顾问或土地规划专家,确保各项程序的合规。
2.预先评估:在选定土地前,进行全面的市场和法律尽职调查,评估土地的使用潜力及潜在风险。
3.合规监控:定期审查土地使用情况,确保企业在使用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合规问题导致的法律责任。
通过了解和掌握马来西亚的土地制度,外资企业能够有效地规划和管理其土地投资,实现商业目标。
四、税收政策与合规
税收合规是外资企业在马来西亚运营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的领域。马来西亚的税收制度较为成熟且具备国际竞争力,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税务规划享受多项税收优惠。
(一)企业所得税
马来西亚的标准企业所得税率为24%。对于年收入不超过250万马币且马来西亚居民持股不少于51%的中小型企业,前60万马币的应税收入适用17%的税率。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部分运营成本,包括研发费用、广告宣传费用及资本设备折旧等。企业每年需向税务部门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并按时缴纳应纳税款。
(二)预提税
马来西亚对非居民公司或个人进行的某些跨境支付实行预提税制度。常见的预提税种类和税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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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息支付:外资企业向非居民支付的利息通常需缴纳15%的预提税,但如有适用的双重税收协定,税率可能会有所降低。
2.特许权使用费:对于向非居民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税率为10%。
3.技术服务费:如果外资企业向非居民支付与技术服务相关的费用,通常需缴纳10%的预提税。
4.股息支付:目前,马来西亚对企业支付的股息不征收预提税。
马来西亚与多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其中,中国与马来西亚于1985年签署了DTA并于2004年修订),企业可以依据协定中规定的较低预提税税率进行税务规划,避免双重征税的风险。
(三)增值税与其他税种
自2018年9月1日起取消了商品与服务税(GST)后,马来西亚恢复了销售税(Sales Tax)和服务税(ServiceTax)制度。销售税适用于制造商和进口商,税率通常为5%-10%;服务税适用于提供特定服务的企业,税率为6%。外资企业应根据其业务类型判断是否需要缴纳这些税种,并确保其在税务系统中注册并按时缴纳相关税款。
(四)实务建议
外资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税务合规体系,确保遵守马来西亚的税收规定,并尽可能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制定税务规划时,应充分考虑与马来西亚的双重税收协定,确保预提税税率的Zui优适用。对于跨境支付,如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及技术服务费,外资企业应根据马来西亚的税法规定进行扣缴并申报。
外资企业在马来西亚的运营中,还应定期进行税务审计与合规检查,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与合规性,避免因疏忽导致的税务罚款或潜在的法律纠纷。聘请当地税务顾问或与专业的税务咨询公司合作,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税务合规,并提高税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