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TSCA 第 6 条,某些化学品有特定的进出口要求。这些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PCB、汞和石棉。
了解有关适用于某些化学品的第 6 节 TSCA 要求的更多信息。
新化学品和化学品新用途的进口
TSCA 第 3(7) 条将“制造”一词定义为包括进口。这意味着第 5(a)(1)(B)条要求在美国开始非豁免商业制造新化学物质前至少 90 天向 EPA 提交制造前通知(“PMN”),该要求适用于新化学品的进口,第5(a)(2)条的重大新用途通知(“SNUN”)要求也适用于新化学品的进口。化学物质的预期进口可以触发以下规定:
40 CFR 第 720 条中关于新化学品的制造前通知规定
40 CFR 第 721 部分中的重要新使用通知条款
40 CFR 第 723 条中对新化学品的制造前通知豁免
40 CFR 第 725 部分中跨属微生物的报告要求
了解有关 EPA 新化学品计划的更多信息。
TSCA 第 5(e) 条命令和第 5(a)(2) 条重大新用途规则中的进口要求
在适当的情况下,EPA 通过 TSCA 第 5(e) 条命令或第5(a)(2) 条重大新用途规则 (SNUR、 40 CFR 第 721 条或725第 L 和 M小节)发布有关新化学品或化学品重大新用途的第 5 条监管要求。
TSCA 第 5(e) 条命令可能包括使用禁令、标签和安全数据表 (SDS)要求、允许制造(包括进口)的化学品数量限制以及其他限制。(进口/生产限制通常会触发毒性或相关测试要求。)SNUR要求在制造(包括进口)或加工被 EPA 指定为重要新用途的用途/活动之前至少 90 天通知 EPA。
为了满足这些要求(适用时),化学物质必须:
不得进口用于任何禁止用途
满足所有适用的标签和 MSDS 要求
不超过任何规定的允许进口量限制
不得为任何指定的重要新用途进口
遵守任何其他适用要求
TSCA 第六章管制物品的进口(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标准)
TSCA Title VI 进口认证要求适用于自 2019 年 3 月 22日起进口到美国的复合木制品(即硬木胶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和薄中密度纤维板)、含有此类复合木制品的组件以及含有此类复合木制品的制成品。
根据 TSCA 第六章规定,进口商还必须:
保留记录。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保留提单、发票或类似文件三年,其中包括供应商的书面声明,表明复合木制品(或组件/成品)符合 TSCA第六条规定。
根据要求提供记录。当 EPA 提出要求时,请在 30 天内提供记录,以识别 1)板材生产商和复合木制品的生产日期;以及 2)识别供应商(如果供应商不同)的记录以及购买复合木制品(或组件/成品)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