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用于管理人登记的投资类公司股权架构与高管规划指南
在办理管理人登记的投资类公司注册前,须同步完成股权架构设计与高管人选确认。因多数金融办与基金小镇已将该类主体视同拟备案管理人进行前置风控审核,其股权结构清晰度与高管团队专业性是获准注册的关键考量因素。
1、公司名称与经营范围
根据《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及其配套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8日起申请管理人登记的机构:
名称中须包含“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或“创业投资”字样;
经营范围应体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等与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相关的内容。
2、注册与经营地址要求
依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
办公场所应具备独立性;
如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需充分说明合理性;
申请机构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律师应在法律意见书中对两地分离的事实情况、实际经营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并发表意见。
3、企业类型与投资者规模
可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投资者人数限制:
以股份有限公司或契约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以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累计不得超过50人。
4、注册资本要求
实缴资本比例应不低于认缴资本的25%;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如未达标,协会将在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
5、人员从业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证券类私募管理人:全部高管(含法定代表人、风控负责人等)均需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非证券类私募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其中必须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合规风控负责人;
风控合规人员独立性: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注册前即应确立权责清晰、结构稳定的股权架构,并组建符合监管资质与胜任能力要求的高管团队,以契合金融办、基金小镇及后续协会审核的合规导向,实现从工商设立到管理人登记的顺畅衔接。
| 成立日期 | 2005年08月19日 | ||
| 法定代表人 | 朱连根 | ||
| 注册资本 | 10210 | ||
| 主营产品 | 粤港车牌办理,私募基金备案/跨境身份/ODI | ||
| 经营范围 | 智慧云商平台及系统的技术开发;互联网商务服务系统的技术开发;资源共享系统的技术开发;跨境商贸平台系统的技术开发;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运营管理外包服务、企业登记代理、记账代理、知识产权代理(不含专利代理)、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互联网技术研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以合法形式对信用卡透支及信贷逾期户提供电话通知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管理技术支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征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开展企业信用评估、咨询服务。 | ||
| 公司简介 | 腾博国际整合本土的资源优势,遵循专业的态度与卓越的服务准则,致力于为本土企业与政府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凭借对中国经济发展方向独到的理解与战略策划实践,获得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首批“前海优秀招商合伙人”等荣誉称号,并继续耕耘在广东自贸区,为全球的企业提供改造咨询、产业进驻、产业升级、优势资源对接、引导产业、金融牌照申请、资质审批、会计与审计、境外公司服务、环球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