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玩具指令中,有一项针对供36个月以下儿童运用的悉数玩具的新要求,即从2011年7月20日起,悉数供36个月以下儿童运用的玩具有必要被规划和制造为能够清洁的。按照这一规矩,纺织品制造的玩具有必要是能够洗刷的,除非玩具含有浸泡后可能被损坏的机械设备。一起,玩具在按照法规和生产商的攻略清洗后,仍须满意安全要求。
除纺织品玩具有必要是能够清洗的之外(除非傍边含有被浸泡清洗后可能损坏的机械设备),其它玩具的清洁方法并没有限制。
欧洲委员会发布的指引将纺织品玩具界说为:“完全由纺织品制成的玩具,除玩具内部的资料,以及外部缝着/粘着的小构件或装饰品(如眼睛和鼻子)。此类玩具内部能够含有非纺织品的机械部件(机械设备)。”纺织品玩具包含供36个月以下儿童运用的软毛绒玩具和装扮用服装。有关产品的更多示例,请拜见指引文件。其他,指引文件对“浸泡洗刷”的阐明是“将玩具浸入水中或其它液体中,这一处理过程纷歧定是机洗,也能够是手洗。”
在对玩具清洁之后,生产商应剖析玩具是否存在第18条罗列的悉数损害,包含健康损害,以及对悉数这些损害的潜在接触性进行点评,例如需要对清洁或浸泡洗刷后呈现的小部件损害进行点评等。一起,作为第18条生产商有必要进行的安全点评的一部分,生产商须考虑玩具在洗刷后哪些安全功用会受到影响,在适用的情况下,能够在洗刷后进行相关测试以进行点评。
首要的改变归纳如下:
●新的19项受限制元素搬迁限值;
●玩具应契合欧盟REACH法规;
●对CMR类物质(致癌、诱导有机体突变或对生殖系统有毒害的物质)的禁令;
●玩具中不能运用55种致敏性芳香物质,仅允许技术上无法防止的含量在0.01%(100ppm)以下的定量存在;
具体详情请来电咨询
●化妆品玩具应契合指令76/768/EEC的要求;
●假设玩具中含有指令76/768/EEC附件II罗列的11种致敏性芳香剂中的任何一种,含量跨越分量的0.01%,则玩具上应该标明出来;
●供36个月以下儿童运用的玩具有必要被规划和制造为能够清洁的;
●食物中的玩具有必要有独立包装;
●玩具不得牢固地粘附于食物;
●有关发声玩具的新规矩;
●有关警告和标签的新规矩;
●36个月以下儿童运用的玩具或与嘴部接触的玩具中不得含有亚硝胺(Nitrosamines)和亚硝基胺(nitrosatable)物质。
玩具的界说:规划为或预定为供14岁以下儿童游玩中运用的产品,不论是否为专用产品。即包含某些必定不是供14岁以下儿童游玩中运用极有可能被儿童用来游玩的产品。
下列产品不属于玩具指令规模:
1. 用于节日或庆典的装饰性物品;
2. 招供保藏的产品,条件是该产品或其包装上附有清晰可见、易于辨识的标志,阐明供 14 岁以上藏家运用。该类其他比如有:
(a)按份额缩小的精密模型;
(b)按份额缩小的精密模型的拼装工具包;
(c) 民族玩偶和装饰玩偶及其他相似物品;
(d) 玩具的前史复制品;
(e)真实武器的仿真品;
3. 运动器件,包含供 20 公斤以上儿童运用的轮式溜冰鞋、单排轮滑鞋、滑板等;
4. 坐垫高方位跨越 435 毫米的自行车,上述高度的丈量方法为:从地上至座
位顶部外表的垂直距离,座位应水平放置,坐垫柱置于低接入符号处。
5. 踏板车以及其它用作运动或是预定用于在公路或公共旅程上行进的交通工具;
6. 用于在公路、公共旅程、人行道上行进的电动车;
7. 用于深水区的水上运动器件、儿童学习游水运用的游水坐垫、游水辅佐用具
等;
8. 500 块以上的拼图板;
9. 除水(手)枪以外的压缩空气(手)枪及射程跨越 120 厘米的箭弓;
10. 非专门为玩具规划的鞭炮、雷管;
11. 运用了尖头弹射物的产品和游戏,如带有金属尖头的飞镖等;
12. 功用性教育产品,如电炉、熨斗或其它在高于 24 伏的额外电压下作业的功
能性产品,仅适用于在成人监督下的教育意图;
13. 在学校或其它成年指导者监督下教育环境中运用的教育产品,如科学器件;
14. 电子设备,如用于进入交互软件及其相联外设的个人电脑和游戏机,除非
该电子设备或其相联外设是专门针对儿童规划和运用,其自身具有游戏价值,
如专门规划的个人电脑、键盘、操纵杆或方向盘等;
15. 用于文娱休闲的互动软件,如电脑游戏以及其存储介质,如 CD 等;
16. 婴儿安慰用品;
17. 孩童喜好灯具;
18. 玩具用电气变压器。
19. 非儿童游戏用途的服饰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