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 欧盟RoHS?
关于欧盟RoHS,是指《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其目的为了减少由电子电气设备(EEE)中的有害物质所引起的对环境和健康构成的风险。原指令2002/95/EC于2006年7月1日实施,涵盖了直流电在1500V,交流电1000V以下的八大类电子电气设备(EEE),指令规定在新投放市场的EEE,均质材料(Homogenousmaterial)中铅(Pb) 、汞(Hg) 、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联苯醚(PBDEs)的含量分别不得超过1000ppm,镉(Cd)的含量不得超过100ppm。
对于RoHS2.0(2011/65/EU)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并于2013年1月3日正式实施(2002/95/EC同日废止)。
关于RoHS2.0变化
纳入CE标志要求,成为欧盟CE标志指令之一除上述电子电气产品必须符合(LVD)、电磁兼容(EMC)、能源相关产品(ErP)和RoHS2.0的指令要求,才能粘贴CE标志,出具符合性声明外,RoHS2.0还要求制造商出具支撑性技术文档,并保留十年。
管控产品范围扩大新增第 8 类医疗设备和第 9 类监控设备,增加第 11 类其他电子电气设备。为使新纳入ROHS2.0管控产品的生产商有充分时间来符合指令要求,ROHS 2.0为相关产品设定了管 控过渡期。
优先选定4种有毒有害物质(HBCDD、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将来可能纳入管控。
HBCDD 六溴环十二烷 1000ppm
DEHP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 1000ppm
D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1000ppm
BBP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1000ppm
新版欧盟RoHS指令2011/65/EU于2011年7月1日发布。目前还是维持原来六项(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没有增加之前业界提到的四项(HBCDD、DEHP、DBP和BBP),只是优先评估。
作为中国电子电气产品制造企业非常熟悉的一项指令,其出台历程可谓是一波三折。由于修订过程中各方分歧较大,这项本来意欲在2009年就出台的修订案一拖再拖。特别是就是否扩大产品范围和受限物质的范围,欧盟内部包括委员会、欧洲议会、理事会、业界、NGO等都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ROHS认证豁免情况
ROHS认证并不是要求所有电子产品都能满足指令对几种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要求,因为有些产品工艺需要,可能会含有大量的汞,或者铅,这使得欧盟也规定了部分产品,是可以豁免ROHS检测的要求。以下是部分欧盟豁免产品:
1.紧凑型荧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5毫克/灯;
2.普通用途的直型荧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
- 盐磷酸盐直型荧光灯中 10毫克/灯
- 正常使用寿命的三磷酸盐直型荧光灯中 5毫克/灯
- 长效使用寿命的三磷酸盐直型荧光灯中 8毫克/灯
3.特殊用途的直型荧光灯中的汞含量;
4.本附录中未特别提及的其它照明灯中的汞含量;
5.阴极射线管、电子元件件和荧光管的玻璃内的铅含量;
6.钢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小于0.35%、铝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小于0.4%,铜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小于4%;
7.-- 高熔化温度型焊料中的铅(即:锡铅焊料合金中铅含量超过85%);
- 用于服务器、存储器和存储列阵系统的焊料中的铅;用于交换、信号和传输,以及电信网络管理的网络基础设施设备中焊料中的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