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可以让外观专利顺利通过申请
在申请外观专利的时候,必须要注意的五个点!
许多公司因为申请了商标而忽视了外观专利申请,必须留意的是,假如不对產品外型做好保護,也是也许会被人侵犯外观专利。外观专利是对工业方案设计的强劲保護,因此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实际上是很必须的,可是在外观专利申请时,这几大问題要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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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產品未动,外观为先
产品对外推广、投放前就应该申请专利,不然也许因为在先销售,造成专利变成现有技术,zui后被无效或因为现有技术抗辩成立造成起诉败诉。
(2)設計关键点,尽可能简写
1个设计要点写着“形状、色彩和图案”的专利,基本上是在声称:我仅仅是想要这一外观设计能被授权,并沒有维权的准备。设计要点写的愈多,专利保护范畴越小,越容易被避开。
(3)升级换代,拉开距离
產品更新换代并不等于须要重新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在新品的外观与原专利外观差别较小的状况下,其仍在原专利权的保護范围内。递交新申请也许会因为缺乏创新点没法得到授权,即使侥幸授权,维权阶段也可能因为与原专利对比不具备显著差别而被别人提无效。
若產品在更新换代时仅有某一部件的外形产生了变化,能够单独将这一部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作为单独部件,其外型的变动足以与目前设计造成差别,更易获得授权。
(4)找创新点,取小单元
申请人提供的1个產品,也许包括好几个创新点,以便节省成本,申请人也许将產品总体当作一个专利申请。因为存在好几个创新点,专利易被规避。应提取创新点,单个创新点各自申请一个专利,形成多重专利布局。
(5)部件申请,优于整体
若专利产品是由好几个部件组装而成,在申请人预算允许的前提下,将整机拆分成具备授权前景的好几个部件,各自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会是更好的选择。
外观专利应该如何辨别
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那么,如何判断两个外观设计专利是否近似?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的核心在于两个外观是否相同或近似,通俗来讲,就是要判断两种东西是相同,还是近似。特别是对于“近似”判断,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常常是:说近似就近似,说不近似,就不近似。即使是在很多法院的判决书中,也没有充分的说理和推断。
在通过相比较法院的判决进行梳理,相关人士总结出了一些法院对于“近似”判决的一些具体方式:
一、确定被诉侵权产品要素与外观专利要素之间的关系;
二、根据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关系,分析区别点的影响;
三、根据区别点的影响,确定是否 “相似”。
要从类别上进行比较
只有同类产品才能相互比较。这里所说的类别是指“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小类。
根据造型不同区别对待
如录音机、电视机、运输工具等三维立体造型的要以形为主,图案、色彩为辅;地毯、壁纸、花布等要以图案为主,形状为辅;色彩的差异,一般不单独作为判断近似的条件。
色彩近似判断
要观察色彩与形状的结合、色彩与图案的协调等在产品的整体上所产生的美感效果。如组合玩具,造型不同,即使色彩一样也是不相近似。
产品的大小,材料的差别
功能的差别等都不是判断外观设计是否近似的条件。根据不同产品在外观设计产品的小类范围内,以造型为主,图案为依据,结合色彩从产品的整体上进行观察。
综上,在进行外观设计侵权比对时,在确定了区别点之后,说明该区别点是否为容易观察到的部位,以及举证证明区别点是否属于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特征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