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要求
电动工具在欧盟市场需满足以下两个指令的要求:
1. WEEE指令
报废电子电气设备(WEEE)指令(2002/96/EC)是关于强制回收、再用及循环再用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的环保技术法规。它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产生数量,促进废弃电子电气的再利用、再生和回收,将残余废物减少到*低,从而提高电子电气设备从制造到废弃整个生命周期的环保功效。WEEE指令适用于10大类电子电气产品,其中电子和电气工具列第六类。WEEE指令于2006年1月1日起在欧盟范围内实施。
WEEE指令中与制造商相关的要求包括了产品设计、分类收集、废物处理、回收再用、费用支付和标识、标签及产品资料等多个方面。
产品设计:要求制造商应从设计阶段就考虑如何有利于产品的循环再用。例如采用易拆卸结构、配件上使用相关材料标识,以及选用环保原材料等。
分类收集:WEEE指令要求欧盟成员国必须建立回收系统,以便消费者或分销商能免费交回废弃的电子电气产品。如果能满足WEEE指令的要求,生产商也可以自行设立回收系统。
废物处理:成员国必须确保产品制造商采用当前**的处理、回收和再循环技术,设立WEEE的处理系统。处理系统可由生产商单独设立,也可以多个生产商共同设立。所有废物处理机构必须取得处理许可并符合指令的技术要求。相关的废物处理也可以在其他成员国或欧盟以外的地方进行,但WEEE的运送必须符合相关指令的要求。
回收再利用目标:电动工具类WEEE的零部件、材料和物质的回收再利用比率为50%,包括能源回收在内的总回收再利用比率为70%。回收再利用比率是每件产品平均重量的百分比。WEEE指令还规定了回收再利用比率的计算方法。
费用支付:制造商应负担其WEEE的回收、处理,以及回收和废物环保处置的相关费用。产品上市时制造商应该提供保证书保证承担其所有WEEE的相关管理费用。提供保证的形式可以是参加相应的管理WEEE的支付费用计划或提供一个冻结的专门支付这些费用的银行账户等。指令要求,新产品上市时,不能把有关处理费用向消费者列出,避免消费者理解为处理费用包含在商品价格里面。
标识、标签和产品资料:产品标签上应包含制造商的标识、制造或产品上市的日期、分类回收标志等。有关标识和标签应清晰可见,耐久且易读。成员国也可要求制造商或分销商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或销售场所向用户提供有关分类回收的资料,例如WEEE产品不能与非分类的市政废物一起丢弃、WEEE产品可免费交还和收集、WEEE产品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潜在危害等内容。在新产品上市后的一年内,制造商必须提供该产品再利用和处理的有关资料。
具体有关WEEE指令的信息请参见“环境保护”专题下的“WEEE指令”栏目。
2. RoHS指令
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RoHS)指令(2002/95/EC)是与WEEE指令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的另一个环保领域的新方法指令。它的目标是限制在电子电气产品上使用有害物质,以促进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环保再生及*终处理,保障人类的健康。指令规定,2006年7月1日起,投放欧盟市场的新电子电气产品(包括电动工具)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 多溴二苯醚六种有害物质必须符合限值要求,但享受豁免的情况除外。指令还规定,成员国应对违反各国根据本指令制定的国内法律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惩罚措施应当有效、适度并且具有劝戒性。
在目前的情况下,由于在电子电气行业中,部分禁用的材料现在还没有适用的替代品,它们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获得豁免。但指令规定,根据科技的发展,欧盟每4年会对豁免物质进行检讨,视情况进行调整。例如在合金和焊接剂中,目前尚允许一定含量的铅。
2009年2月10日,欧盟发布了第247号通报,对RoHS指令进行了修改。
具体有关RoHS指令的信息请参见“环境保护”专题下的“RoHS指令”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