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2000/14/EC指令的电动工具产品范围及相关要求
1. 需符合噪声限值要求的工具
列入这一范围内的电动工具要求其保证声功率级(Guaranteed Sound PowerLevel)不得超过规定的许用声功率级(Permissible Sound Power Level)。这些工具包括:
草坪修剪机/草坪边缘修边机(Lawn Trimmer/Lawn Edge Trimmer)
手持式、电动、用于草坪修整和草坪修边,割草零件是非金属线和自由支承的非金属割草头,其动能不大于10J。割草零件的工作平面近似平行于地面(草坪修剪机)或垂直于地面(草坪边缘修边机。动能的确定按照EN 786-1996执行。
割草机(Lawnmower)
步行式或乘坐式,电动、用于草坪割草,割草装置的工作平面近似平行于地面。借助轮子、气垫或调节装置来确定割草高度,割草装置是刚性零件或非金属线或自由支承的非金属割草头,其动能大于10J。有一种割草设备,其装置绕一水平轴旋转,带有动刀具和静刀具的滚筒式割草机也属此类。但不包括农业、林业用,以及多用途的动力超过20KW的割草机。
现阶段欧盟对以上两种电动工具噪声的限值要求见下表:
切割宽度L(cm) | 许用声功率级(dB/1pW) |
L ≤50 | 94* |
50 < L ≤ 70 | 98 |
70 < L ≤ 120 | 98* |
L > 120 | 103* |
*终数据应在指令第20(1)条款所提及报告的基础上,根据指令的修订件确定。
2. 只需标识噪声值的工具
所属这一范围的电动工具只需标示制造商能到达的保证声功率级即可。产品涉及:
手持式链锯(Chainsaw,Portable)
由动力驱动,带有一个锯链,用来切割树木。它由手柄、动力源和切割装置组成,通常有两个手柄。
修枝剪(Hedge Trimmer)
由动力驱动,手持式,装有一个或多个往复刀片,用来修剪绿篱或灌木。
可移式高压清洗机(High Pressure Water Jet Machine)
使水或带添加剂的水通过喷嘴形成高速水流,通常由动力源、泵、管路、喷嘴、安全装置、操作和测量装置组成。
鼓风机(Leaf Blower)
由动力驱动,借助高速气流来清理草坪、道路、街道上的落叶和其他垃圾。它可以是手持式或可移式的。
树叶收集器(Leaf Collector)
由动力驱动,借助内部产生的真空,通过一个吸管将落叶和其他垃圾吸入内部容器。它可以是手持式和可移式的。
树枝粉碎机(Shredder/ Chipper)
由动力驱动,用来将树枝或类似的占据过大空间的有机物粉碎,它通常由进料口、出料口和切割装置组成,可以装一个收集碎料的袋或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