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口罩CE认证 防疫物资口罩REACH法规 防疫物资口罩国标检测
近日,欧洲安全联盟(European Safety Federation)在其官方 网站上发布文章对当前一些个人防护用品(PPE)的CE证书进行“打假”,还表示,防护口罩(FFP2或FFP3型)、防护眼镜和面罩、防护手套和防护服装等,除了要满足当前聚焦的CE认证以外,也必须要满足其他法律法规,如REACH法规,这一点非常重要。
下面,我们对口罩等防护产品在REACH Regulation框架下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全面解读,助力企业快速应对、全面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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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规简介
欧盟REACH法规 是“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英文缩写,是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一项法规,该法规于2007年6月1日 正式生效,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REACH法规取代欧盟40多部化学品管理法令法规,成为对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统一预防性管理的一部完整法规。个人防护用品(PPE),如防护口罩(FFP2或FFP3型)、防护眼镜和面罩、防护手套和防护服装等在欧盟市场销售需要满足REACH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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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规对其管控产品的分类
物质(Substance):自然状态下(存在的)或通过生产过程获得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
配制品(Preparation):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
物品(Article):由一种或多种物质和/或一种或多种配制品组成的物体。具有特定的形状、外观或设计方案。
个人防护用品(PPE)按照法规定义属于“物品”。
REACH法规下的有毒有害物质清单
01SVHC高关注度物质清单
SVHC 是“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关注物质)的英文简称,是指对于人类和环境造成风险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
根据REACH法规57条,具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将被加入SVHC清单:
1) 第1类,第2类致癌,致畸,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1/2类物质;
2)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3)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
4) 具有内分泌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但不符合2、3两项的标准,有科学证据证明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
随着REACH的实施进展,ECHA(欧盟化学品管理局)陆续公布多批次SVHC清单,截至2020年1月16日SVHC清单更新至第22批,共205项物质,企业需要持续关注。
| 成立日期 | 2018年09月02日 | ||
| 注册资本 | 500 | ||
| 主营产品 | 临床试验、CE-MDR&IVDR、NMPA、FDA 510K、MDL等。 | ||
| 经营范围 | 临床试验研究、分析性能验证、法规注册咨询(如欧盟CE/美国FDA/澳洲TGA/英国MHRA等)、认证咨询、各国白名单注册、产品质量检测、自由销售证书、国内注册检验、体系辅导、法规培训、当地授权代表等,提供了一站式的技术解决方案服务 | ||
| 公司简介 | 国瑞中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瑞中安集团”)是一家专注于为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产品企业提供全球市场准入法规注册咨询、临床试验研究和检验检测辅导等综合技术的CRO。通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我们已经在全球多个重要市场建立了完善的服务网络及专业的本地化团队。作为一家专业的综合性CRO,我们的主要服务项目包括:国内外临床试验、法规注册咨询(中国NMPA、俄罗斯RZN、欧盟CE-MDR&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