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本办法所称的业务档案包括了海南私募股权牌照办理项目投资考查及决策阶段档案、项目跟踪管理阶段档案、项目投资退出阶段档案三部分。IPO及出售将是本公司主要的退出渠道。
第三十一条 项目投资决策阶段档案包括商业计划书、项目概况表、尽职调查提纲、尽职调查报告、阶段性工作报告、立项审批表、投资建议书、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投资协议以及企业所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三十二条 项目跟踪管理阶段档案包括企业月度、年度财务报表、季度访谈/项目进展报告、重要会议纪录。海南私募股权牌照办理
第三十三条 项目投资退出阶段档案包括投资退出方案书、项目报告。
第三十四条 业务档案按项目立卷,文件之间建立相应索引。项目概况表除按项目立卷外,还应作为独立资料统一立卷。
第三十五条 业务部门应做好业务档案的海南私募股权牌照办理日常整理工作,于不同业务阶段结束后的五日内按公司行政管理部的要求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并将业务栏案移交归档。
第三十六条 业务档案一式两份,一份交行政管理部,一分留部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