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3.赎回费用归属于信托财产。
(六)单笔赎回低份额
一般受益人单笔低申请赎回的信托单位份数不得低于【1000】份。
(七) 巨额赎回处理
二、要求:1本信托计划单个开放日,净赎回香港1,4,9号金融牌照申请申请(赎回申请总数扣除认购申请总数的余额)超过上一日信托计划总份额的【2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受托人可以根据本信托计划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档高清无水印
三、费用:(1)全额赎回:当受托人认为有能力支付一般受益人香港1,4,9号金融牌照申请的全部赎回款项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 2)部分顺延赎回:当受托人认为支付一般受益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一般受益人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信托计划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受托人香港1,4,9号金融牌照申请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信托计划总份额的【2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子以办理。对干单个信托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信托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