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融合了国际贸易和电子商务两方面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多种要素必须紧密结合,任何一方面的不足或衔接不够,都会阻碍整体跨境电子商务活动的完成。
二是流程繁杂,法规不完善,电子商务作为国际贸易的新兴交易方式,在通关、支付、税收等领域的法规还不完善。
三是风险触发因素较多,容易受到国际政治经济宏观环境和各国政策的影响。
具体而言,跨境电子商务具有以下特征。
1.全球性:
跨境电子商务依附于网络,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任何人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技术手段,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可以让信息进入网络,相互联系进行交易。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虚拟的网络空间展开的,丧失了传统交易方式下的地理因素要素,跨境电子商务中的制造商可以隐匿其实际位置,而消费者对制造商的所在地也是漠不关心的。例如,一家很小的爱尔兰在线公司通过一个可供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单击观看的网页,就可以在互联网上销售其商品和服务,消费者只需接入互联网就可以完成交易。
2.可追踪性
:跨境电子商务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议价、下单、物流、支付等信息都会有记录,消费者可以实时追踪自己的商品发货状态和运输状态。例如,对跨境进口商品,我国对跨境电商企业建立了源头可追溯、过程可控制、流向可追踪的闭环检验、检疫监管体系,这样既提高了通关效率,又保障了进口商品的质量。
3.无纸化
:跨境电子商务主要采取无纸化操作的方式,电子计算机通信记录取代了一系列的纸面交易文件,用户主要发送或接收电子信息。电子信息以字节的形式存在和传送,这就使整个信息发送和接收过程实现了无纸化。
4.多边化:
跨境电子商务整个贸易过程的信息流、商流、物流、资金流已经由传统的双边逐步向多边的方向演进,呈网状结构。跨境电商可以通过A国的交易平台、B国的支付结算平台、C国的物流平台,实现与国家间的直接贸易。跨境电子商务从链条逐步进入网状时代,中小微企业不再简单依附于单向的交易或是跨国大企业的协调,而是形成一种互相动态链接的生态系统。
5.透明化:
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可以通过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实现多国企业之间、企业与终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交易,在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下,供求双方的贸易活动可以采取标准化、电子化的合同、提单、发票和凭证,使得各种相关单证在网上即可实现瞬间传递,增加贸易信息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贸易风险。这将传统贸易中一些重要的中间角色被弱化甚至替代了,使国际贸易供应链更加扁平化,形成了制造商和消费者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