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即将于2019年3月29日脱欧,英国政府早先于2018年9月13日发布通知若无协议脱欧,将实行新的货物监管规定;并于2019年2月2日宣布,一旦出现无协议脱欧,将自行推出新合格标志UKCA,同时发布了在英国销售产品的UKCA标志使用指南。
通知指出若英国无协议脱欧,英国和欧盟市场对某些产品的要求,包括合格评定、标志和标签将会发生变化(不包括汽车、航空航天、药品、医疗器械、化学品、建筑产品以及受国家法规限制的产品)。已于2019年3月29日前上市的商品能够继续在英国流通。
UKCA认证和CE认证可以一起么?
可以同时带有CE和UKCA标记,只要它们完全符合英国和欧盟法规即可。因此,受影响的企业可能会考虑同时使用UKCA标识和CE标识,以便在欧盟和GB市场中销售相同的产品/型号。
什么时候必须申请UKCA认证?
英国政府正在鼓励企业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尽快实施新的英国制度,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则必须从2021年1月1日起立即对产品进行UKCA标记:
它受到要求UKCA标记的立法的保护
它需要强制性的第三方合格评定
产品的合格性评估已由总部位于英国的合格性评估机构进行,并且合格性评估文件尚未在2021年1月1日之前从英国机构转移到总部位于欧盟的机构。
如果您的产品已通过英国指定机构的CE标记和认证,情况就是如此。原因是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从该英国机构获得的证书将不再有效,因为英国已通知的机构将不再受到欧盟的认可。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英国已经完成脱欧,以后英国的产品标准及能效标准要求有可能同欧盟法规不一样,所以中国的出口企业应该持续跟进英国相关法规及标准的变化,及早做好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