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备案截止时间?
根据2019年新版备案须知,管理人应当在募集完毕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AMBERS系统申请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并签署备案承诺函承诺已完成募集,承诺已知晓以私募投资基金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所应承担的刑事、行政和自律后果。
根据2019年新版备案须知,募集完毕需要满足以下标准:
1) 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已经签署完毕。
2) 合伙型和公司型私募基金应当办理完毕工商确权登记。
3) 契约型基金的认购款已经进入基金托管账户,合伙型/公司型基金的实缴资金已经进入基金托管账户或基金财产账户。
4)首轮实缴出资应不低于100万元,管理人及其员工、社会保障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的首轮实缴出资要求可从其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政府引导基金虽并非“视为合格投资者”,首轮实缴出资金额可以豁免100万元的备案起点实缴金额。
对于实务中此前常见的先备案后扩募的现象,2019年新版备案须知明确规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下同)和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备案后不得开放认/申购(认缴)和赎回(退出),基金封闭运作期间仍可以正常办理基金分红、退出投资项目减资、对违约投资者除名或替换以及基金份额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