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类医疗器械的 CE认证步骤
1、分类:确认产品属于I 类医疗器械
2、选择符合性评估途径:请参考下面的流程图
3、编制技术文件
4、CE符合性声明
5、委任欧盟授权代表
6、由欧盟授权代表将制造商及产品在欧盟主管机关注册
7、建立售后警戒系统/ 加贴 CE标签并将产品投放市场
I类医疗器械: CE 符合性评估途径
1、制造商有责任确保其产品符合93/42/eec指令的所有相关的基本要求,必须制定一 份书面(自我)声明来保证。
2、不具备测量功能或非灭菌的 I 类医疗器械(的 CE认证过程中)不需要第三方公告机 构(NB) 参与。是否符合ISO13485:2003标准,由制造商自愿选择,并非强制性。
3、具有测量功能或灭菌类的 I 类医疗器械(的 CE认证过程中)必须要有第三方公告机 构(NB) 参与。
4、一旦制造商认为其产品符合 93/42/eec 指令的所有相关的基本要求,(欧盟境内的)制造商,或者(欧盟境外制造商的)欧盟授权代表必须先在欧盟主管机关注册, 然 后才可 加贴 CE标签并将产品投放EEA市场。
3、指定“欧盟授权代表( 欧盟授权代理 )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为了能确保前述CE标志 (CE Marking )认证实施过程中的4 项要求得以满足,欧盟法律要求位于30 个 EEA盟国境外的制造商 必须在欧盟境内指定一家欧盟授 权代表 ( 欧盟授权代理 )(AuthorizedRepresentative),以确保产品投放到欧洲 市场后,在流通过程及使用期间产品“安全”的一贯性;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对被市场监督机构发现的不 合CE要求的产品、或者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已加贴CE标签的产品,必须 采取补救措施。(比如从货架上暂时拿掉,或从市场中撤除);已加贴CE标签之产品型号在投放到欧洲市场后,若遇到欧盟有关的法律更改或变化,其后续生产的同型号产品也必须相应地加以更改或修正,以便符合欧盟新的法律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