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截止时间:
- 月30日
- 多边税务平台,零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 AMBERS系统,CRS年度报告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2022年度CRS报送指引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对于2021年度存续的私募基金产品进行申报,包括2021年进行清算的产品。
报送规范修订要点
1. 允许补报往年数据
如果账户持有人拥有多重税收居民身份,应分多个税收居民国(地区)ResCountryCode元素报送,不能仅为中国(CN)。3. 纳税人识别号信息
1)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2)如果账户持有人的税收居民国(地区)不发放纳税人识别号,或不默认发放纳税人识别号且账户持有人未获取纳税人识别号的,可暂填开户证件号;3)纳税人识别号将根据以下网址公布的格式进行校验: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aeoi_index.html4. 出生日期“强制”报送
出生日期信息由原本的“可选”报送修订为“强制”报送。
5. “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公告
仅发行契约型基金的私募基金公司如仅需完成零申报,无需对产品进行逐一注册。
中基协AMBERS系统开放CRS年度报告模块
中基协CRS年度报告的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大家要留意工作安排,及时完成。
- 基本信息
- 上年度信息报送情况
- 总体合规情况
- 具体执行情况
- 意见建议
值得留意的是,针对去年已经报送过CRS年度报告的私募管理人,在部分填报项目中,如果今年没有新的变化,可直接填写“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如果去年没有报送过CRS年度报告,属于第1次报送的,则需要填写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