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于2008年3月确认了首批28名“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认证”评审员。
2008年5月27日,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发出了张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正式拉开了全国服务体系认证工作。7月14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又确认了45名评审员,他们分布在全国各地生产、销售、服务型企业。
国家质监局《中国产品管理办法》(国质检质[2002]37号)条例第三章申请条件中的第八条指出,“申报企业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四篇强调大力发展服务业,大力发展认证认可。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强调大力推行服务认证。
国家商务部在2008年9月27日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中明确规定:“零售商和供应商应完善售后服务体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开展的售后服务认证。”
2011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了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
在财政部等5部委印发的《家电下乡操作细则》中,明确指出“各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督促中标生产企业严格生产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和检验,确保家电下乡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以及中标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履行质量承诺”,还专门对企业的服务网点覆盖率、配送安装、服务热线、服务及时率等提出了要求。家电下乡在对空调、彩电、计算机、微波炉、洗衣机、热水器、电磁炉等产品的招标标准及要求中,“企业资质”一栏均明确规定:“投标企业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各省、市、自治区质监局也对售后服务相当重视,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省级和产品管理办法中,都有条款明确指出申报企业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陕西省财政厅制定并公布了政府采购监管考核的有关制度,其中指出:“为了确保政府采购的质量,凡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单位在反馈验收回复单的必须填列政府采购质量反馈表,作为考核供应商售后服务和质量的依据。”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还将定期、不定期地向各采购单位发放质量反馈表,对供应商售后服务及所供设备的使用情况和质量进行调查摸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