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保区保税维修的产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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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产品
(1)2020年第16号公告附件《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第一批)》列明的55类产品。
(2)2021年第45号公告附件《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增列目录》列明的15类产品。
企业需关注2021年第45号公告相关产品限定的保税维修业务范围:
*目录中B型超声波诊断仪、彩色超声波诊断仪、无创呼吸机等产品暂限于综保区开展集团自产产品的保税维修。
*目录中数码相机、飞行眼镜、AR眼镜、VR眼镜、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电脑娱乐机、掌上游戏机、遥控手柄等产品暂限于综保区开展保税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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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设备
区内企业自用设备可参照保税维修方式发至本区域或其他综保区维修企业进行维修(2021年第45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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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
海关总署2021年第45号公告适当放宽了对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开展维修业务的限制条件,明确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区内企业可开展列入维修目录的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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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维修产品目录限制产品
2021年第45号公告规定,自贸试验区内的综保区企业可开展本集团国内自产产品的维修,不受维修产品目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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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规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作出的规定准许外,区内企业不得开展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的维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