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理指标:
1砷:砷化合物有剧毒,容易在人体内积累,造成慢性砷中毒。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水体中砷的高饮用标准值为0、0lmg/L,我国的高饮用标准值为0、05mg/L 。饮水除砷就是防治地方性砷中毒的关键措施。
2镉:毒性就是潜在性的。饮用水中镉浓度低至0、1mg/L,也能在人体(特别就是妇女)组织中积聚,潜伏期可长达十至三十年,且早期不易觉察。国家对镉的限制非常严格,饮用水控制在0、005mg/L以下。
3铬(六价):六价铬就是一种常见的致癌物质,对人体与农作物均有毒害作用。它能降低生化过程的需氧量,从而发生内窒息,铬盐对肠胃均有剌激作用。铬的化合物在工业上应用较多,如电镀、化工、印染等行业都含有三价铬或六价铬的废水排出,使局部地区受到铬的污染。废水或者雨水等的冲刷,使铬侵入饮用水中,国家规定饮用水中含铬(六价)量不得超过0、05mg/L。4铅:很多工业废水、粉尘、废渣中都含有铅及其化合物,进入饮用水可造成污染。铅可与体内的一系列蛋白质、酶、氨基酸的官能团相结合,干扰机体许多方面的生化与生理活动。
世界粮农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人体每人每周耐受量为0、3mg,研究表明,饮用水中铅含量为0、1mg/L时,可能引起血铅浓度超过30μg/100ml,这对儿童就是过高的,成人每日摄入铅量大于230μg,则超过人体耐受量。我国规定饮用水中铅含量不得超过0、01mg/L。
5汞:人的中毒剂量为0、1~0.2g,致死量为0.3g。有机汞的毒性比无机汞大。饮水中的汞主要就是无机汞,在一定条件下可转化为有机汞,并可通过食物链在水生生物(如鱿、贝类等)体内富集,人食用后,可引起慢性中毒,损害神经与肾脏,如日本所称的“水俣病”。基于其毒理性与蓄积作用,标准限值为0、001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