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市场
进入澳新市场的灯具都必须符合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要求。由于灯具直接涉及到使用者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澳新两国政府对电器产品的市场准入采取法规符合性管理制度,列入管理目录的灯具必须符合法规要求才能投放市场,属于强制性要求。双端荧光灯、ELV灯的变压器和电子式电压转换器、荧光灯镇流器、普通照明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普通照明用白炽灯,还需满足*低能效要求。
下表列出了节能灯、LED灯、LED灯具、T5、T8、钨丝灯出口澳新需要符合的安全、电磁兼容、能效、环保等方面的法规。
表1 灯具产品出口澳新法规要求及实施日期
产品 | 需要符合的法规要求 | ||
安全与电磁兼容 | 能效要求 | 环保要求 | |
T5、T8灯管 | EESS法规要求(新南威尔士州不适用) 自2013年3月1日起 | GEMS法规双端荧光灯决定2012 自2012年10月31日起 | 含汞灯的安全处置要求 自2010年7月21日起 |
LED灯、LED灯具 | 暂无 | 暂无 | |
节能灯 | GEMS法规自镇流荧光灯决定2012 自2012年10月31日起 | ||
钨丝灯 | GEMS法规通用照明用白炽灯决定2012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