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
欧盟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着手对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先后发布了67/548/EEC指令《理事会指令67/548/EEC,统一有关危险物品的分类、包装和标记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76/769/EEC指令《理事会指令76/769/EEC,各成员国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某些危险材料及制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协调与统一》、79/831/EEC指令《理事会指令79/831/EEC,关于对统一有关危险品分类、包装和标签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67/548/EEC指令进行第6次修改》、88/379/EEC指令(1988年)(已废止)、793/93/EEC条例《理事会条例(EEC)No793/93,现有物质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已废止)等,详细规定了化学品的分类、标签要求和相关测试方法,对1981年前上市的化学品进行风险评估,建立了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2006年12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化学品政策――REACH法规((EC)No1907/2006),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规是关于化学制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体系,也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体系。与电池相关的规定主要集中在注册、对电池中汞含量限制的规定以及与原有电池相关法规的关系这几方面。
2018年5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18/675号法规,正式对REACH法规附录XVII中第28项,29项,30项限制物质的描述进行修订,更新了此三项限制物质的物质清单。该修订将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的20天后生效,并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附录2中新增的物质“甲醛”的要求,其自修订指令生效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