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指南(附柬埔寨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广西是中国与东盟开放合作前沿和窗口,与包括东盟在内的RCEP各成员国深化开放合作将激发更多发展红利。南宁海关将积极推动优势产品扩大出口和关键技术进口,不断扩大RCEP政策红利覆盖面,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建设升级,支持广西把独特区位优势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
深圳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指南
1、受理
委办收文窗口接收项目备案申请后,当日通知外资处经办人员收文并签收。经办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委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有关材料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属于我委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备案申请。
2、审查和决定
经办人员及分管负责人按岗位职责对项目备案申请进行初审,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审定。
(1)处室经办人员对受理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行业准入标准进行初审。
(2)提出初审意见,报处室负责人复审。
(3)处室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备案的决定。不同意备案的,应写明不同意备案的理由。对不同意初审意见的,提出其意见及理由后,将申报材料退回受理窗口。
(4)处室负责人做出同意备案的决定后,报分管委领导终审。
3、送达与公告
对同意备案的,处室经办人员应制作备案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件。备案文件报送分管委领导,同时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柬埔寨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2021年5月,柬埔寨政府发布了《2021-2035柬埔寨数字经济和社会政策框架》,该框架旨在“建立数字经济,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驱动因素,形成一个有机体系,促进生产力和经济效率的提高,并改善柬埔寨人民的福祉”。确定了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发展的“建立数字基础—数字采用—数字转型”三阶段原则,计划首先建设“两个基础和三个支柱”,“两个基础”包括进行数字基础设施开发和建立有效的相关法律监管框架,“三个支柱”包括建设数字人才库、建设数字政府治理和建设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该框架包含139项具体措施,计划在2035年完成柬埔寨的“数字转型”,使数字经济规模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5%至10%,到2025年,城市地区的高速互联网覆盖率将达到百分之百,乡村地区则达到70%,到2030年,实现主要公共服务数字化,私人企业数字技术普及应用率达到70%,从事相关行业人员占就业人口比例达到4%。
此外,柬埔寨政府还成立了国家数字经济和社会理事会,下设数字政府委员会、数字商业经济委员会和数字安全委员会,由洪森首相担任理事会主席,理事会成员来自相 关政府.部门的部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