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外投资登记备案指南(附柬埔寨经贸协定)
RCEP全面生效,将会将极大促进区域内原材料、产品、技术、人才、资本、信息和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推动逐步形成更加繁荣的区域一体化大市场。这意味着,与RCEP有关的水运口岸、陆运口岸、空运口岸将会迎来更多的“流量”和“商机”,相关领域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机会也将加速涌现。
深圳对外投资登记备案指南
一般而言,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下称“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下称“外管部门”)的外汇登记程序(37号文登记)【2015年6月1日后,外汇登记权限已下放到企业注册地银行】。
商务部:商务部主要是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发改委:发改委主要是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外管局:外管局主要是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
(1)报送项目信息申请项目前期费用汇出:发改部门,外汇部门
(2)签署法律文件(如框架协议、增资协议、收购协议、投资协议等):交易方之间
(3)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国家或地方发改委
(4)商务部门核准(敏感类)或备案(非敏感类):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
(5)外管部门ODI外汇登记/37号文登记 :地方外管局
柬埔寨经贸协定
近十多年来,在众多发达国家给予普惠制(GSP)和配额优惠的条件下,柬埔寨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努力扩大对外贸易。
【全球贸易协定】2003年,柬埔寨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
【区域贸易协定】1999年,柬埔寨加入东盟。根据东盟第31次经济部长会议的决定,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4个新成员国按步骤实现自贸区的降税目标,已于2015年前把进口关税降到零。作为东盟成员国,柬埔寨同样受东盟与其他国家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的约束。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中柬双方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启动降税程序。中国于2010年1月1日率先对柬埔寨绝大部分产品实现零关税,柬埔寨2011年实行降税,并于2013年、2015年进一步实施降税安排。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2020年11月15日,中国、柬埔寨在内的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实施。RCEP的签署标志着全球蕞大的自由贸易区成功启航,是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新 的里程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2020年10月12日,时任商务部部长钟山和柬埔寨商业大臣潘索萨分别在北京和金边代表中柬两国政府,通过视频正式签署协定。2022年1月1日,该协定正式生效实施。
【柬埔寨—韩国自由贸易协定】2021年10月26日,柬埔寨商业大臣潘索萨和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吕汉辜分别在柬埔寨金边和韩国首尔通过视频正式签署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