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1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RoHS修订指令(EU)2023/1437,在欧盟RoHS指令附件Ⅳ中新增关于汞的豁免条款49,该指令在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
2021年4月26日,欧盟委员会收到了根据 2011/65/EU指令第 5(3)条提出的申请,要求将毛细管流变仪熔体压力传感器中的汞列入该指令附件 IV中,经评估,该申请满足欧盟RoHS指令2011/65/EU豁免相关条件,在指令的附件Ⅳ中,添加了以下条目:
欧盟RoHS限制物质豁免包含附件III和附件IV,其中附件III豁免条款适用于1-11类电子电气产品,而附件IV只适用于第8、9类电子电气产品,此次更新主要针对第9类产品,第9类产品的相关制造商需要着重关注该豁免的*新动态。1-11类电子电气产品具体类别如下:
欧盟RoHS指令豁免相关规则
*长豁免有效期规则-2011/65/EU Article5(2)
对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II中所列的豁免,对于附件I中1-7,10,11类产品,*长豁免期限为5年,第8和9类产品*长豁免期限为7年,除非特别指出了更短的期限。
对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V中所列的豁免,*长豁免期限为7年,除非特别指出了更短的期限。
豁免延期申请规则-2011/65/EU Article5(5)
更新的申请应在豁免期满前18个月前提出。在更新决定出台前,已有的豁免保持有效。
豁免撤销过渡期规则-2011/65/EU Article5(6)
当一个豁免申请被拒绝或者一个豁免被撤消,该豁免的有效期*早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迟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8个月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