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质量分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financial assets available for sale)通常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企业对该项资产并不打算随时变现,而是欲通过长期持有来获取收益,因此般的说,该项目的周转性并不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见,当企业急需现金时,该项目便可以按照公允价值变现,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其变现性还是比较强的。
当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由此可见,该项目的全部盈利只有在出售时才能在当期损益中体现出来,其盈利性的大小完全取决于出售价格与其初始购买成本之间的差额。
此外,在分析该项目时,还必须关注其分类是否恰当? 确认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尽管按照规定,一旦划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能再重分类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也不能再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企业还是有可能出于粉饰业绩的目的,将升值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将贬值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通过计入资本公积来避免其对当期损益造成的负面影响。
、持有至到期投资质量分析
持有至到期投资 (held-to-maturity investment)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以及金融债券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定期收取利息来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同时又由于到期收回本金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投资风险
持有至到期投资盈利性的分析
企业购买国债、企业债券以及金融债券是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内容,其投资收益为定期收取的利息。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盈利性的分析,首先应当根据当时宏观金融市场环境,判断投资收益的相对水平。一般的说,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收益率应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具体收益水平要视债券种类以及所承受的风险大小来定。另外还要注意,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投资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并不与现金流入量相对应,即无论投资企业是否收到利息,都要按应收利息计算出当期的投资收益。大多数情况下,投资收益的确认都先于利息的收取,由此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投资收益与现金收入的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