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业自身、金融业服务对象、金融业服务环境等相关风险因素进行了透彻的分析和阐述,并分别针对金融业、地方政府财政、国有企业、房地产业等重要领域提出了改革措施,重点是要突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统筹金融监管和政策协调、继续推进金融改革开放。为新形势下我国金融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石。根据此次会议的精神,在今后的金融发展与监管工作中,应当坚持把握好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金融业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第二,优化结构,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要坚持质量优先,引导金融业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融资便利化、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障风险可控。
第三,强化监管,提高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要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
第四,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完善市场约束机制,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和改善政府宏观调控,健全市场规则,强化纪律性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会议明确将金融地位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指出金融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的整体战略实施,因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是此次会议召开的基本出发点。根据对此次金融工作会议新闻通稿的词频统计,风险和监管是为高频的词语,分别出现了28 次和 22次,可见防风险与强监管将成为未来金融工作的核心内容。此外,此次会议明确指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私募基金行业亦紧跟金融业整体发展态势和监管趋势。自2016年以来,针对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投资者、私募基金投资环境等多个方面不断完善,细化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逐步夯实和推进金融工作会议的主旨和精神,完善私募基金行业监管体系和风险防范系统。本文将从私募基金行业近期出台的穿透式监管、细化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降低金融杠杆、打破刚性兑付等方面对金融监管趋势和重点进行论述和分析。
一、完善穿透式监管制度,弥补分业监管不足
近年来,一些具有典型跨市场、跨行业特征的新业务模式在私募基金领域屡见不鲜,这些业务模式往往交易结构复杂、交易链条较长、信息不透明。虽然它们从分行业、分阶段角度看,似乎并无明显违规之处且风险可控,但从资金来源和终投向来看,则明显突破了市场准入、投资范围、资本约束、杠杆限制、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的监管要求,极易引发跨行业、跨市场风险传递。对于这些问题,穿透式监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下面将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对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的穿透式监管为例,对私募基金领域穿透式监管制度的现状和监管趋势进行分析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