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票的含义
本票(promissorynote)的定义为:“本票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人做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出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
我国《票据法》第73条对本票所下的定义为:“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2、本票的必备内容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75条规定:“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本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本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并在第76条规定:“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3、本票的种类
(1)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
本票按出票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商业本票的出票人一般是公司、商号或个人。银行本票则是由银行为出票人签发的本票。
在我国《票据法》中明确指出,“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且“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
(2)即期本票和远期本票。
本票按付款期限的不同,可分为即期本票和远期本票。
即期本票就是见票即付的本票,而远期本票则是承诺在未来某一规定的或可以确定的日期支付票款的本票。
商业本票可以有即期本票和远期本票之分;而银行本票,根据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只有即期。
例如,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本票就是即期,且第78条规定:“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Zui长不得超过二个月。”
(3)国内本票和国际本票。
按本票两个基本当事人的所在地是否为同一国家,本票可分为国内本票和国际本票。
国内本票的出票人和收款人所在地为同一国家,国际本票的出票人和收款人所在地则非同一国家。
(4)本币本票和外币本票。
按本票支付货币的不同,本票可分为本币本票和外币本票。本币本票的票面金额以出票人本国货币表示,外币本票的票面金额以非出票人本国货币表示。
4、本票和汇票的区别
本票和汇票在基本内容上有很多相似之处:都以货币表示,金额一定;都必须以无条件的书面形式做成;付款期限可以是即期或远期;收款人可以指定某人或来人。但本票和汇票除定义上的不同外,还有以下区别。
(1)基本当事人不同。本票有两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2)付款方式不同。本票的出票人自己出票自己付款,这是承诺式的票据;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付款人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的书面命令,付款人没有义务必须支付票款,除非他承兑了汇票,这是命令式或委托式的票据。
(3)承兑等项不同。远期汇票需经付款人承兑,而本票的出票人就是付款人,远期本票由他本人签发,无须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持票人只需向出票人提示“签见”(即“签字确认见票”),以确定到期日,如出票人拒绝签见,持票人应在见票提示期限内,做成拒绝证书,此后持票人不必再做付款提示或做付款拒绝证书,便可直接向前手行使追索权。
(4)主债务人。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汇票的主债务人,承兑前是出票人,承兑后是承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