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再生金属原料未按规范要求申报规格型号等信息,会对海关审单及现场查检工作产生影响,甚至被要求撤单更改,从而影响货物快速通关。进口再生金属原料规格型号申报有哪些要求,如何申报?请看这里。
这里的再生金属原料,是指实施进口商品检验的再生铜原料、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再生钢铁原料。根据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20年第43号、第78号,符合《再生铜原料》(GB/T38471-2019)、《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38472-2019)、《再生钢铁原料》(GB/T39733-2020)国家标准规定的上述再生金属原料,可自由进口。
进口再生金属原料商品编码及对应代号/牌号信息表
再生金属原料国家标准对再生金属原料的分类、名称、代号或牌号(以下简称规格型号)有明确要求,且不同规格型号对应着不同的技术要求。海关总署发布的《进口再生铜原料检验规程》(SN/T5416-2022)、《进口再生黄铜原料检验规程》(SN/T 5417-2022)、《进口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检验规程》(SN/T5418-2022)、《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SN/T5353-2021),均规定进口再生金属原料申报时,应注明再生金属原料的具体的名称、类别、代号或牌号等信息,不同名称、类别、代号或牌号的再生金属原料应分项申报。
进口再生金属原料在申报时,应在“规格型号”栏中按照上表对应填写类别、代号或牌号信息。
进口再生金属原料规格型号与适用的技术要求相关联,通常不同的规格型号对应不同的技术指标或限量要求,未规范申报规格型号信息,或规格型号信息填报错误,可能影响现场查检工作,从而被要求撤单更改。这也会增加海关验核规格型号的工作量,影响通关效率。
对于进口再生金属原料(HS编码为上表中之一的),申报时除规范填写税则编码等申报要素外,还应在“规格型号”项中填写对应的类别、代号或牌号等信息。
对于未填写规格型号信息的,报关单整合申报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见图),请遵照提示补充填报相关信息。
海关提醒
进口再生金属原料国家标准明确规定,进口再生金属原料应按照原料分类进行组批,每批应由同一名称或型号的原料组成,并随附相应的质量证明书。进口再生金属原料收货人或代理人应熟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办理进口,避免因操作不规范延误通关,造成经济损失。
(文章来源:关务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