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对进口动物源性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有明确的注册要求。中国相关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同时,还需满足蒙古国的卫生法规,并获得其注册资格,方可向蒙古国出口相关产品。
一、需办理蒙古国注册的产品
冷冻、冰鲜的牛肉、鸡肉、猪肉/脂肪及制品。
二、蒙古国注册条件
1. 已完成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手续;
2. 建立并有效运行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
3. 符合中蒙两国检疫和兽医卫生条件议定书的要求;
4. 企业诚信自律、规范经营,信用状况良好;
5. 近一年内未因安全卫生问题被进口国主管当局通报。
三、蒙古国注册流程
1. 企业通过“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申请。
2. 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报住所地海关。
3. 海关组织文件审核、现场评审。
4. 蒙古国驻华使馆确认推荐注册企业。
5. 蒙古国允许推荐注册企业出口产品。
四、办理方式
1. 通过“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的“对外推荐注册”模块申请;
2. 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报住所地海关;
3. 海关审核、现场评审后,向蒙古国驻华使馆推荐;
4. 蒙古国确认后,允许企业相关产品出口至蒙古国。
五、蒙古国注册企业信息查询
海关总署官网企业管理和稽查司网站,“信息服务”模块统一公布在蒙古国注册的相关企业名单。
请注意,企业在办理蒙古国注册时,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蒙古国的相关法规和要求进行操作。